蘭嶼達悟族昨(20)日發動了第四次的「220反核廢驅逐惡靈」行動,訴求是「立即遷離、永不續租、重啟談判」,看似簡單的訴求,卻再度遭台電公司虛應故事的回覆。不只達悟人要問,社會大眾也想問台電的是,到底核廢料不能運離蘭嶼的理由是什麼?
台電說,已經選定兩處做為最終處置場,只要當地人公投通過就可以進行興建,蘭嶼人就可以和核廢料說掰掰,但沒那麼快,請達悟人請耐心等候。
這種說法把核廢料和最終處置場做了強烈聯結,然而卻忽略了一件事實,那就是目前並非所有低階核廢料都放在蘭嶼,三座現有核電廠內都設有貯存設施,而且都還有空位。
台電可能會說,如果現在把核廢料運出蘭嶼,之後最終處置場蓋好了,又要再運過去,成本太高不符經濟效益。
也許台電忘記了,經濟部曾經對達悟人承諾,要在2002年底將核廢料運離蘭嶼。當然這個承諾後來跳票了,但當時最終處置場連個影子都沒有,為什麼當初能夠承諾,現在卻不敢?
台電更可能會威脅說,核廢料運來運去太危險,還是等最終處置場蓋好後再運過去比較好,以免運送途中發生不測。
我們都知道,多少年來台電處理過大大小小危機事件,多少次核電廠跳電、外洩、淹水、失火都沒將台電擊垮,台灣人也不是被嚇大的,核廢桶在運送途中滾下來,也比不上成千上百桶蘭嶼核廢料腐蝕外洩,要來的嚇人、震撼,所以相信台灣社會能面核廢料運送過程中的風險因素。
如果上述都沒問題,我們應該要請問台電,核廢料不能遷離蘭嶼的理由還有什麼?
30多年來,達悟人終日忍受與97000多桶核廢料共處,其間發生核廢桶鏽蝕、輻射外洩等事件,出包連連的台電早該將核廢料運走,拖延至今,又用另一個弱勢偏鄉(台東達仁),做為核廢繼續存在蘭嶼的理由,再次凸顯統治者的心態,就是寧願犧牲弱勢也不願成就社會正義,這是台灣人能容許的現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