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朝野今(17)日上午9點協商「修憲委員會」成立事宜。由於民進黨團、台聯黨團與親民黨團等在野黨團都認為應該根據立法院組織法成立修憲委員會,以呼應民意;唯國民黨團認為,修憲委員會成立的前提必須要先有修憲提案,因此,上午的朝野協商並沒有結論,立法院長王金平裁示開議後再協商。

台聯黨團總召許忠信表示,目前各界都認為有修憲的必要性,因此立法院應根據組織法第9條規定成立修憲委員會。親民黨團總召李桐豪也認為,國會改造是立法院責無旁貸的職責,而且立法院是修憲機關,成立修憲委員會是回應民意。

不過,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認為,立法院組織法規定修憲委員會是「得」設而非「應」設;且按照修憲委員會組織章程,要設修憲委員會,就必須先有修憲提案,所以,現在立法院都還沒開議,一切言之過早。由於協商仍沒達成結論,王金平裁示,待立院開議後,再邀集朝野協商,討論成立修憲委員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