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澳洲媒體報導,以礦業起家、身價將近200億澳元的澳洲首富林哈特(Gina Rinehart)有意將事業版圖擴展到媒體業上,而為了防止這項情況的產生,澳洲政府1日提出更為嚴格的媒體所有權法草案,此法將促進澳洲的媒體往更多元化的方向前進。

依據「澳洲金融評論報」(Australian Financial Review)報導,澳洲首富林哈特(Gina Rinehart)準備以2億澳元(約2.12億美元)的價格,來收購擁有「雪梨晨驅報」(Sydney Morning Herald)和墨爾本「世紀報」(The Age)、廣播電台、以及各類數位媒體的費爾法克斯媒體公司(Fairfax Media)高達9.9%的股票;假如此舉成功,包含先前的4%股份,林哈特將成為該公司的最大股東,並可取得董事資格。

對此,澳洲通訊部長康洛伊(Stephen Conroy)表示,雖然林哈特的行為合乎現行法律所規定,股東持股不得超過15%的比例,但目前她不但擁有澳洲商業電視台(Network Ten)的10%股份,這次林哈特購買費爾法克斯媒體公司的舉動,也意味著她試圖增加自身影響力的野心;因此,康洛伊強調,「對於媒體所有權來說,澳洲需要更有力的法令來約束此項行為。」

同時,為了確保言論的多元性以及所有權的多樣性,澳洲綠黨(Australian Greens)發言人(Scott.Ludlam)也挺身表示,林哈特的舉動違反了大多數人的利益,為了健康且多元的媒體景觀,必須制定更嚴格的法令規範。

而根據澳洲金融評論報的報導,目前澳洲政府則已經提出草案,建議大規模的媒體併購案必須符合公共利益,不過政府官員也表示,正式的報告,將會經過仔細研討後,於3月份正式向澳州議會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