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連續假期將至,民眾忙著除舊佈新,交通運輸往來頻繁,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自1月份起持續配合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監理所及警察單位,於高速公路重點收費站進行攔路檢查,了解駕駛員是否有超時工作及連續出勤未休假之狀況,以維護用路人安全。

另因應各大賣場及零售業買氣正旺,對工讀生及部分工時人員需求大增,最近勞工局接獲許多民眾詢問春節補假及打工工資如何計算。勞工局提醒事業單位,勞工於農曆除夕、初一、初二、初三等四天應休假,工資照付,但因今年除夕適逢星期日,如果與事業單位約定的例假重疊,則應補休或加發1天工資。

勞工局也呼籲,如果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在過年期間出勤上班,工資應加倍發給,依勞基法規定,時薪不得低於103元,亦即春節假期雇用計時工讀生,時薪至少206元。另工作8小時後開始算加班,加班前2小時以平日每小時工資乘1.33倍、後2小時乘1.66倍計算。如果勞資雙方已經協商「調移」休假日,則春節出勤視同一般工作日,沒有加發工資的問題。

為保障勞工朋友們的身心健康,勞工局呼籲,不管過年期間業務如何忙亂,雇主都不可讓勞工一日工作超過12小時,避免過勞,並應注意工作安全。還應以感恩的心,感謝辛苦的勞工朋友在新年期間仍堅守岡位,辛勤付出!勞工局局長鍾孔炤表示,為維護勞工權益,已規劃「春節工讀生檢查專案」,最近也針對各大3C賣場、量販店、旅行社及餐飲業進行薪資及工時的檢查,一旦查獲違法事證明確,將立即開罰。

民眾如果有勞動法令相關的問題,可撥打1999市府服務專線,或洽詢勞工局:07-8124613轉222~229;勞工局也提供免費義務律師諮詢,歡迎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