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85年發生的空軍作戰司令部謝姓女童命案,讓江國慶遭錯殺,全案經監察院於民國99年間糾正後,法務部指示檢方重啟調查後,轉而起訴前士兵許榮洲。台北地院今(12)日依殺人罪判決許榮洲18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檢方認定,許榮洲在案發後曾3度自白,對於女童衣著顏色或款式、血液噴濺高度、死狀的描述都吻合,且鑑定發現命案現場關鍵證物窗櫺木條上的掌紋與許榮洲相符,認定許榮洲將謝姓女童帶往廁所性侵殺害後,將屍體從廁所窗戶推出。惟許榮洲以鈍物強制猥褻女童部分,適用舊刑法,已逾告訴期而不起訴,僅起訴他殺人罪。

另檢方也認定前國防部長陳肇敏等人涉及不當刑求、逼供,而錯殺江國慶,但已逾追訴時效,給予不起訴處分。全案由高檢署於7月間再發回續查,現於台北地檢署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