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出版的壹週刊報導指出,總統馬英九競選連任辦公室「台灣加油讚」策略總監、前政務委員朱雲鵬擁有違法豪華農舍,是否擁有農民身分引發爭議。朱雲鵬今(26)日上午11時召開記者會澄清,他於民國96年11月購買集村農舍,該案買受一切合法,購屋時,他還曾詢問建商有關身分問題,確定沒問題才會購買。至於,壹週刊指稱,他是在97年擔任政委時,利用職權購買,「牛頭不對馬嘴」,朱雲鵬要求壹週刊立即發更正聲明,並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壹週刊報導指出,朱雲鵬是在擔任政委時,利用職權購買集村式農舍豪宅,還以起造人身分向縣府建管單位要求暫緩發放使用執照,涉及違法。朱雲鵬說,他是在96年11月20日與建商簽約,當時還是民進黨執政,「我當時是中央大學教授,上課途中看到建案,就進去買房子,怎麼可以說是政委濫權去買房子?」

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蔡煌瑯和書記長翁金珠上午也召開記者會,指控朱雲鵬一方面支持總統馬英九的居住正義,力推課徵奢侈稅、豪宅稅,另一方面則大享農舍免地價稅、土徵稅、房屋稅等賦稅減免,相當諷刺。

蔡煌瑯並3問朱雲鵬,第1,公務員可以買農舍嗎?以何種身分購買?第2,是否從事農作,真正農地農用?第3,農舍購買價格為何?是否藉權勢脅迫建商降價出售?

朱雲鵬隨後則在李永然律師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並發表7點聲明,強調購買位於中壢市中央大學旁的集村式農舍,買受完全合法。

對於綠營的相關指控,委任律師李永然指出,依照農發條例和土地法的相關法令,只規定集村式農舍的附屬土地必須做農業用途,對於所有人的身分並沒有限制,只要後續用於農業,一般人也可以購買農地,朱雲鵬則強調,自己完全按照建商的要求辦理手續,和該集村農舍案的20戶屋主無異。

朱雲鵬強調,購買集村式農舍,住戶只負責只提供戶籍謄本等資料,其他手續都是委託建商辦理,建商也已經承諾過程一切合法。

朱雲鵬表示,如果身分上有任何不合法,地方政府不可能核發興建許可、不可能申請建照、也不可能申請權狀。

他說,該建案雖然還未完成,但他已經找了農業專家前往探勘,規劃未來的農地使用。

據了解,農業發展條例於2000年修正時,在當時立法院的壓力下,納入農舍條款。只保留了「農地農用」的原則。而監察院去年(2010)分別針對集村農舍及個別農舍對行政院農委會及內政部提出糾正,而農委會在集村農舍糾正文通過後,發布令函指出「為避免農地建地化且保護優良農田供農業生產使用目標,集村興建農舍坐落之農業用地不得位於特定農業區。」才讓集村式農舍政策產生根本的變革,但「農地農用」之議在制度不健全的情況下,依然是各說各話,沒有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