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法官輕判性侵害犯罪者,讓民眾不滿而走上街頭要求修法,進而演變成白玫瑰運動,立法院今(25)日三讀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凡民國95年6月30日前刑滿出獄性侵犯,只要檢察官檢具報告,就可以向法院聲請裁定對其施以強制治療,明年開始施行。

立法院下午三讀通過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內容針對以下3項重點做出修改:首先是強化對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的保護管束監控,具體做法即是,要求主管機關清查性侵犯的的姓名、性別、居住所、出生年月日、身份證字號及DNA等個人資料,建立全國性加害人的個資檔案,以方便控管。再來,則是社區監督方面,修正法案的附帶決議中,提到各縣市政府應公布性侵的犯罪人數,藉此提醒民眾防範,並舉報性侵犯。

最後是民眾最關注的「強制治療」措施,針對民國95年6月30號前刑滿出獄的性侵犯,在接受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後,經評鑑治療無效,法官或地方主管機關為則可以依據相關報告,聲請法院裁定,命令性侵犯得進入醫療機構或其他指定處所,施以強制治療;而一直以來頗引起外界爭議的化學去勢,則是列在附帶決議中,會再請內政部、行政院衛生署和法務部召開公聽會,蒐集意見並進一步研酌。

參與立法的立委楊麗環說:「強制治療包括尤其是未成年的性侵者,因為害怕他小狼變大狼,所以我們強制他要治療,還有性騷擾的也要強制治療,這是重點。」

性侵法案今天雖獲三讀通過,但民眾關注的化學去勢和社區監督則還是列在附帶決議中,請有關單位再次研議,有網友在臉書上表示,「雖然不盡理想,但也算不錯,還有進步的空間!」、「我們還有更大的空間等待下一關的考驗。」許多民眾還是希望未來將有更完整的法律保護受害人,最後能杜絕性侵害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