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科技廠商之間的專利訴訟風起雲湧,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法官路克恩(Paul Luckern)28日表示,亞洲第2大智慧型手機製造商宏達電(HTC)並未侵犯美國廠商閃點科技(FlashPoint Technology)的數位影像專利,這場官司的主要焦點在於數位相機的操作方式,如對焦、閃光設定、自動旋轉影像等。

成立於1996年的閃點科技,最初由蘋果脫離出來的團隊所組成,創辦人包括前蘋果(Apple)影像事業部門的員工。閃點科技主要開發圖像、視頻和音樂等網路及相機數位操作系統,並於2007年停止研發,轉而以專利授權為主要收入。閃點科技在去(2010)年5/14日時,向ITC提告多家手機品牌廠,包括宏達電、LG、RIM、諾基亞等侵犯該公司的影像裝置專利。

ITC法官路克恩(Paul Luckern)28日在官網發布,專利授權公司閃點科技無法證明宏達電侵犯其行動電話影像裝置的專利,而樂金電子(LG Electronics)、諾基亞(Nokia)、行動研究公司(Research In Motion Ltd.)等一同被告的公司,也在判決前與閃點科技達成和解。但裁決仍需經過ITC的6名委員全體複審通過,且ITC有權禁止侵犯美國專利的產品輸往美國。

根據訴狀,閃點科技授權專利的公司包括:伊斯曼柯達(Eastman Kodak)、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惠普和蘋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