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移民姊妹在飄洋過海來到台灣這片土地生根時,往往在工作的各種層面上面臨到許多的問題。來自越南的洪滿庭表示,剛剛來台灣很多事情不清楚,所以就算有不舒服的感覺卻也不敢說出來。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理事長王娟萍則指出,新移民也是勞工,所以勞基法的規範都適用新移民身上,所以要注意維護自己的權益。

洪滿庭說,剛開始來到台灣的第一份工作是到豆漿店做大夜班,工作時數常常超過9小時,超過工作的時數,老闆也沒有多給加班費,同事也因為她外國人的身分而對她有不好的臉色。曾經一次在煎檯煎東西的時候被熱油濺到手,手脫皮隔天去看醫生,老闆也沒有給醫藥費。

王娟萍回應說,每天若工作超過8小時就必須算加班薪資;2000年時,勞基法已規定工作時數8小時,如果有超過要給加班費。如果以上述案例而言,亦屬職業災害,雇主必須要賠償負責,所以當時既無醫療賠償,也沒有勞健保,明顯是違法的。現今許多雇主也都是用新移民沒有身分證不能保勞保的藉口來拒絕,王娟萍表示,這種狀況他們也已多次反映給勞委會,而每一個勞動者勞動權益受到傷害時,也必須要站出來捍衛自身的權益。

另一位來自印尼的陳梅花則分享個人遭遇職業災害的經驗,她曾在下班返家途中受傷,雇主不願意負責。王娟萍表示,根據勞基法,在上下班途中受到傷害是屬於職業災害的範圍,依法可以跟雇主要求賠償;而在受到勞動傷害時,保存必要證據,如醫生驗傷單等等,在未來爭取權益時候才有根據。

陳梅花接著說到求職碰到的工作歧視,之前曾經有老闆因為她未取得身分證就不願意聘請。針對這種狀況,王娟萍談到新移民碰到最多的問題正是工作歧視,在求職工作中常常會有雇主因為口音、或還未拿到身分證等種種理由而不願意聘請新移民女性,她在節目中特別呼籲國人,新移民姊妹還未拿到身分證時候也是可以合法聘請的,更不能因為外國人的身分而去拒絕,這已造成就業歧視。

最後,王娟萍建議新民姊妹可以去申請職業訓練這樣的資源,而若未來在工作中碰到勞動問題時,可以至勞委會各地服務站去申訴,順利就業時也記得要請雇主投保勞健保。若是在勞動現場碰到無法處理的問題,可以撥打勞委會1955外籍勞工24小時諮詢保護專線;或洽新移民勞動權益促進會台北02-65596233、桃園03-40940003。也可以洽詢南洋台灣姐妹會北部辦公室02-29210565或南部辦公室07-683073,希望可以讓新移民姊姊有順利的職場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