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長毛治國今(21)日表示,國道3號七堵段走山事件,會讓已經自請處分的高公局兼國工局長曾大仁負一定的責任;但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高志鵬則說,馬政府每次發生大事,就請出代罪羔羊頂罪,立委林亭妃更進一步表示,最該撤換的是交通部長毛治國,而且不僅是行政責任,可能還有刑事責任,監院調查還不夠,檢調也要進行調查。

國道3號去年七堵路段去年4月25日發生走山事件,造成4名民眾罹難,監察院上週公布調查報告指出,有明顯人為疏失,行政院要求交通部一週內提懲處名單,除了在上午的行政院院會報告外,交通部下午還將召開考績委員會,據了解,高速公路局長曾大仁已自請處分,但最後懲處名單將在下午開過會後再公布。

走山事件發生後,高公局已將6人記過或申誡,而政府3級單位首長的懲處方式,可以由下而上自請處分,或由上而下,由上級單位主動提出,曾大仁則是採取自請處分的方式。

毛治國上午列席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前,接受媒體詢問時表示,會讓已經自請處分的國道高速公路局兼國道新建工程局局長的曾大仁負一定的責任,交通部下午也會召開人評會。不過,毛治國也說,曾大仁勇於負責,交通部還是需要他。

對於可能會遭受到懲處,曾大仁說,身為公務員如果工作沒做好,該承擔的責任就應該要承擔,沒有什麼委屈的,他會尊重相關的審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