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1日,日本發生9級大地震,伴隨地震而來的除了強烈海嘯,更引發福島核能外洩危機,同時震醒世人必須正視核能高風險問題。究竟台灣有沒有可能以其他能源取代核能?「不建核電廠就無電可用」真是事實嗎?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賴增華表示,一間30坪的透天厝,其屋頂若架設太陽能發電設備,可以滿足一個四口之家的用電需求。

賴增華在新頭殼「幸福報報-社大同學會」節目中為網友分析太陽能發電在台灣的可行性。他指出,到目前為止,台灣的3座核電廠年度發電量為四百億度電,佔全國總發電量的19.3%,而目前台電公告的尖峰備載容量為23.4%(即發電卻未實際使用之電力,以熱能型態消耗掉),也就是說,即使不使用核能也還有足夠電力。

賴增華說,如果我們能在用電配置上做調整,就不會發生無電可用的情形,所以反倒檢討國內電力供給的發、輸、配電系統才是當務之急。他指出,以世界的標準來看,一般國家標準之備載容量約15%~16%間(台灣也是定16%),而德國甚至只有6%的備載容量,台灣的備載電力其實超過其他國家很多。

賴增華說明,太陽光電利用太陽光來激發能階產生電子流,屬物理發電之直流電流電源,供電最穩定,對電器用品的傷害也最低。

對於以太陽光電取代核能的想法,台電的說法是:「就算整個新竹縣市的土地用來發電也是不夠的。」但賴增華認為,政府應該告訴人民,除了土地,還有很多的可能性,比如:住宅屋頂、學校屋頂、公有房舍、立面牆壁及窗戶、高架公路上方、公路兩側、公園、農業設施、河川溝渠…等處所都可架設光電板發電。

賴增華強調,以面積來算,僅需約3220平方公里裝設面積就可取代三座核電廠的發電。假設從自家屋頂以太陽光發電,以一家四口為例,通常用電度數大約17度(包括開冷氣的情形),而台灣的透天房子一般約30坪,若在屋頂裝設太陽光發電設備,一天就有20-30度潔淨的電力產生,自給自足是可做到的。

賴增華指出,921之後台灣開始發展太陽光電,但主要用在公共建築上,政府補貼設置,幾乎都是作展示、教育用,並非以經濟績效考量做為投入依據。2009年7月8日《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通過,此法雖立意良好卻多所限制,法條本身的不穩定,也造成了人民不敢輕易投入太陽光電系統之應用。

賴增華認為,核能的社會成本、環境成本、安全成本等外部成本高到政府無法估算,政府應該考慮發展太陽光電等再生能源的配套,讓人民有更多用電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