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在國際特赦組織關切台灣執行死刑之下,發言人江啟臣今(28)日回應說,政府會傾聽各方聲音,作為政策決定參考,但就台灣而言,國人尚未形成共識。但人權團體認為,反對廢死的民意,是人民對安全的期待,是對國家義務未完成的反映,國家不能用人民的恐懼與被害人家屬的憤怒,去支持死刑的存在。

在國際廢死潮流下,台灣與白俄羅斯、巴林、赤道幾內亞、巴勒斯坦自治政府、索馬利亞等6個國家在去年重啟死刑,國際特赦組織對台灣的作為,深表關切。

對此,江啟臣表示,台灣是多元社會,有民意支持執行死刑,也有部分國人支持廢除死刑;一個多元的社會尊重多元聲音表達,死刑存廢各方有不同意見,政府會審慎評估,傾聽各方意見,作為政策決定參考。

他說,行政院尊重對廢除死刑的各種意見及各國不同作法,但就台灣而言,目前死刑存廢問題在國內尚未形成共識,仍需更多理性討論。不過,依據當前法律,已確定宣判執行死刑的案件,如要暫緩執行,須有合於法律規定的理由,否則仍應依法行政。

政院的說法,顯然把民意當成是廢死的要件,這早已在國際特赦組織的預料之中,該組織在今早舉行的死刑報告記者會,就已先論及這部分。

台灣分會理事林淑雅表示,認同死刑的民意,反映的是一般的人、被害人以及被害人家屬對於安全的期待、對暴力的恐懼,是對國家義務未完成的反映;國家不能用人民的恐懼與被害人家屬的憤怒,去支持死刑的存在。而且,政府應在犯罪被害人保護上多著力,這包括了在訴訟程序中的參與、補償,以及事後的身心修復等問題。

廢死聯盟副召集人高涌誠指出,政府用看似主持正義的方式執行死刑,一方面卻忽略了犯罪被害人保護,刪減了相關預算。他強調,國際的廢死潮流,連中國都開始有所改變,難道台灣要成為國際孤兒。

他認為,民意不支持的原因還有一點,就是民眾對於無期徒刑與假釋的不信任,因為以前的無期徒刑,不是真的無期徒刑,關10年就可出獄,假釋寬鬆,幾乎申請就會准。但根據新修正的刑法,報假釋至少要關25年,而且假釋制度在民眾的要求下趨於嚴格,如果關25年仍有危險犯罪之虞,就不給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