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國中小學生只要未經請假或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課達3天以上,或轉學生未向轉入學校報到者,都應通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並輔導其復學,至於後續的通報機制及復學輔導辦法,將由教育部訂定。

行政院院會今(6)日通過教育部所提「強迫入學條例」第8條之1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教育部表示,現行「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的法源依據為「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但中輟與性交易的問題發生屬於二件不同的事情,所以,有關中輟生的通報追蹤,應該在「強迫入學條例」中予以規定,所以才進行此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