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長施顏祥今(6)日表示,兩岸經合會正式成立,在投保協議達成共識之前,發生爭議將先循行政體系解決,必要時才送到經合會處理。

施顏祥說,兩岸經合會是功能性組織,不設辦公室,照規定,每半年召開一次,進行兩岸經濟協議 (ECFA)相關事務的協商督導,但經濟部任何重大決議,都會循行政體系處理。

施顏祥上午到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備詢時,對外做出以上說明。

施顏祥強調,經合會是功能性編組,在目前洽談協商中的「兩岸投資保障協議」達成共識前,有關投資保障的相關問題,都會循正常行政體系處理,必要時,才會在經合會中尋求解決。

此外,施顏祥也指出,兩岸目前準備就爭端解決機制協議展開協商,原則上,還是都會循正常行政體系管道解決,但必要時,也不排除在經合會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