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海基會)與中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海協會)協商後,今(6)日完成換文,同時宣布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經合會)在兩會架構下正式成立運作,並公布經合會成員名單。

海基會表示,將由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和中國海協會副會長鄭立中擔任經合會的雙方召集人,並依照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第11條規定,由各自指定代表組成,負責處理與ECFA相關的事宜。

經合會是根據ECFA授權成立的非常設性組織,是在海基和海協兩會的架構下,屬於任務編組的平台,由政府機關代表組成,採職務導向,未來將根據議題,由雙方同意後進行協商的程序,待獲致結論後,則必須回到海基和海協兩會的架構下,完成法定簽署程序,同時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送立法院備查或審議。

經合會之架構設計,主要係參考台灣和美國依據TIFA(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規定,在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CCNAA)與美國在台協會(AIT)架構下設置「貿易暨投資委員會」之模式,依據ECFA規定,在海基和海協兩會架構下,由雙方各自指定代表組成「經合會」。

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表示,在目前世界各國間所簽署的區域貿易或雙邊經濟協議中也都設有類似經合會的機制安排,負責簽署雙方後續協商的推動、監督協議的落實及約本條文的解釋。

而海基會今天公佈的經合會台灣代表共計13名,包括:首席代表梁國新(經濟部次長)及其他代表包括卓士昭(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局長)、李麗珍(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經濟處處長)、凌家裕(經濟部投資處處長)、張俊福(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副局長)、邱淑貞(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副局長)、楊珍妮(經濟部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副總談判代表)、張銘斌(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副執行秘書)、連錦漳(經濟部工業局副局長)、詹方冠(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部門計劃處副處長)、黃宋龍(財政部關稅總局徵課處處長)、謝鈴媛(財政部關政司副司長)及陳榮元(海基會經貿服務處處長)。

中國方面則透過新華社公布經合會成立的訊息,並指出其首席代表是海協會特邀顧問姜增偉(中國商務部副部長),代表成員包括商務部、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等7個部門的海協會理事、專家。

海基會表示,雙方同意未來可視議題需要各自調整或增補代表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