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EFCA早收清單今年元旦生效前公布組成的兩岸經合會,於今(6)日上午正式宣布組成。

行政院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和經濟部次長梁國新上午10點半將舉行記者會,共同宣布。據了解,海基會和海協會經換文後,兩岸已於日前走完內部程序,決定循先前EFCA生效實施模式,對外公布。

EFCA於去年6月29日簽署、9月12日正式生效,根據文本,兩岸須於協議生效後半年內啟動EFCA後續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及爭端解決機制等4項協議磋商工作,上述由兩岸經合會負責協調。

據規畫,經合會是位於兩岸兩會架構下、屬於任務導向的非常設組織,未來將依議題設置貨品、服務業、金融服務業、智慧財產權、經濟合作等工作小組,負責人即為相關部會的局、司長。主席則由兩會副董事長(副會長)層級者擔任,實質協商對口為台灣經濟部常次梁國新與中國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