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手術要能夠順利進行,麻醉這個步驟絕對是手術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但監察院調查卻發現,台灣的麻醉科醫師因人力不足、區域失衡,因此被迫面臨超時、超量工作問題,監委指出,「台灣1名麻醉科醫師每年就要執行2002件全身麻醉」,因此今(5)日對行政院衛生署提出糾正。

監察院於今(5)日上午召開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會議,審查通過監察委員程仁宏、洪昭男、楊美鈴、尹祚芊提案,對於行政院衛生署提出糾正案,並要求衛生署須於2個月內,將改善措施及結果函復監察院。

監委表示,根據衛生署自民國94至98年醫院評鑑結果,有高達81.39%以上受評醫院的麻醉醫師,每年執行的麻醉病例數超過1,500件,工作明顯超時超量。

監委也指出,從這份評鑑結果來看,台灣平均每1名麻醉專科醫師每年就要執行2002件全身麻醉,更超出美國等先進國家每年允許執行約700至800例麻醉病例數甚多。監委也說,若再加上非全身麻醉的病歷數,那麻醉科醫師的工作量「還會更驚人」。

監委以數據為例指出,限制由麻醉專科醫師執行,才能申報健保費用的全身麻醉件數,平均每年總共1,596,948件;而若依照醫院評鑑基準作計算,國內應要有1,065位執業麻醉專科醫師,但94至99年這5年間的調查顯示,平均每年實際執業的麻醉專科醫師只有797.6位,國內缺額多達267位。

監委表示,衛生署委託國衛院研究的報告載明「每10萬人口的麻醉專科醫師數量,台灣、美國、加拿大、日本比值依次是2.68、13.02、7.62、4.77」;台灣麻醉醫學會統計顯示「國內每位麻醉專科醫師服務人口數分別為美國的4.2倍、日本的1.2倍及英國的2.7倍」。

監委說,這些數據都凸顯我國麻醉專科醫師人數嚴重不足,造成醫療機構以薪資較低廉的麻醉護理人員執行大部分麻醉醫療業務;或有麻醉專科醫師疲穿梭在地區醫院、基層診所間的手術臺操作或搖控麻醉護理人員操作,或逕以麻醉護理人員代替麻醉等情況發生,「主管機關衛生署難逃其責」。

此外,根據衛生署調查「各地區執業醫師人數統計資料」顯示,國內麻醉專科醫師人力於東部地區未明顯成長,甚至有部分年度呈現減少的趨勢,也顯示出麻醉專科醫師人力區域分布失衡的情形,可能造成國人因麻醉醫療資源區域失衡,而導致健康照護權益的不公平。

監委也呼籲,任何醫療手術的安全與品質皆與麻醉密不可分,在整體醫療環境中扮演的角色相當重要,衛生署應針對麻醉醫事人力及醫事品質、技術,善盡規劃、控制、協調的責任。監察院也將持續追蹤衛生署的改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