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次長陳益興今(5)日召集各縣市代表開會決議,今年全台灣各級學校寒假後開學日為2月14日,統一在2月19日補課。

教育部原本規定今年寒假開學為2/11,適逢週五,部分家長團體希望能放連假,到2/14再開學;對此,教育部原本仍有相當的堅持,要如期開學,讓學生「收心」,但北北基率先宣布延後開學,教育部今天召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家長、教師、校長團體代表等共同商議,做出統一於2/14開學的決定。

教育部次長陳益興強調,這是基於全國一致性和維護學生受教權益完整等考量,才進行最後的統一定調,並非地方逼中央決定,而是對特殊因素的解讀不同。

陳益興表示,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中規定,有氣候及特殊因素可以調整寒暑假假期,而對特殊因素的界定,各界解讀不同,他認為,要有統一規範,必須妥善修法。未來每年5月都會由教育部會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教育機關明確宣布開學日期,以及開學日期若有調整產生的補課事宜。

教育部並將2/14至2/19訂為友善校園週,而2/19日的補課內容也以反霸凌、反毒、反黑宣導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