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下午宣布撤銷年代綜合台營業執照,年代電視台馬上召開記者會反擊。年代電視執行董事王宜陵對於NCC決定表達遺憾,他強調年代綜合台並未違反NCC規定,質疑NCC挑年代開刀是戕害言論自由。

王宜陵在記者會中指出,年代從未同意NCC所開出來的但書,但NCC是用切結的方式來辦理。他也指出,即便有附帶但書,但是NCC的標準也過於嚴苛,只要有一點小錯就重罰百萬,他認為這非常不合理。

王宜陵說,現任經營團隊接手年代綜合台後,戮力改善節目品質與內容,在換照前通過NCC兩次的評鑑。王宜陵也表示,NCC對年代綜合台撤照已經違反「撤換分流」的原則,也就是撤照要有依據、換照也要有一套作業程序;截至目前為止,NCC都未公布撤照、換照的作業程序,只有公布停播的作業要點。

同時,王宜陵也對NCC所列的換照但書有所不平,他說,電視業者曾詢問NCC「資訊型節目」廣告化的認定標準,而當時NCC回覆同意讓業者依同業公會自訂的自律規範來辦理,但現在NCC卻在沒有法律規範的情況下恣意認定節目廣告化。王宜陵說:「NCC此舉根本是一手不立法,讓業者繼續播放這種節目;然後又創造於法無據的委員會,認定說你違法。」

關於如何因應撤照,王宜陵僅表示,年代公司是一個守法的公司,所以將先繳交210萬元的罰鍰,然後再向行政法院提請訴願。不過王宜陵也抱怨NCC撤照決定過於倉促,除了影響年代綜合台30名員工的工作權益,也會影響電視台一年至少2、3千小時的節目製播。

王宜陵強調,NCC對年代綜合台的決定嚴重侵害言論自由,將對其他媒體產生寒蟬效應。他也提醒其他媒體同業,明年還有4、50張的執照要換照,所以他呼籲其他媒體一起來正視NCC違法濫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