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聯盟理事會25日無異議通過台灣申請歐盟免簽案,台灣民眾將可免簽證進入歐盟22個申根公約國及挪威、瑞士、冰島、羅馬尼亞、保加利亞、賽普勒斯等28國。歐盟免簽證通過,可說是達成總統馬英九所說中華民國外交史上的重要成果。而外交部25日晚間也表示,這項措施預計明年1月底生效。

「歐盟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 )的「競爭力理事會」

(Competitiveness Council)25日上午審查台灣免簽案,因為這個案子被列入無須討論的項目,競爭力理事會順利在中午12時30分左右通過台灣免簽案。

歐盟理事會隨後發表新聞稿指出,儘管歐盟未承認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且歐盟與台灣也無正式的外交關係,但雙方在各領域的交流密切,而同意給予台灣免簽待遇。

台灣民眾赴歐旅遊免申根簽證案,待歐盟公報公告20日後生效實施,屆時民眾進入歐盟22申根公約國及挪威、瑞士、冰島、羅馬尼亞、保加利亞、賽普勒斯等28國,無須使用簽證,半年內即可停留90天。

面對歐盟通過這項決議,總統馬英九也回應說,這將是台灣外交史上重要的一頁,免簽證除了讓民眾省錢、省事及省時間外,更代表國家受人尊重、國民有尊嚴及盟邦有信心,台商未來也可持護照自由旅行。

馬英九說,歐盟通過給台灣免簽證待遇後,使台灣獲得的免簽證或落地簽國家增加到96國。

至於台灣民眾何時可以開始享受赴歐免簽證待遇?外交部長楊進添25日晚間表示,這項措施預計明年1月底生效,剛好可以趕上春節國人出國旅遊旺季。

楊進添指出,目前台灣每年赴歐洲平均31萬人次,免申根簽證待遇生效後,預計國人每年可省下至少新台幣10億元的簽證費。

楊進添進一步表示,未來將繼續爭取歐洲巴爾幹半島的蒙特內哥羅(黑山)、波士尼亞、阿爾巴尼亞、克羅埃西亞、塞爾維亞及馬其頓等6國給予台灣免簽證待遇;並爭取國人常去的美國、澳洲、馬來西亞、越南、菲律賓及緬甸等國免簽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