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自然資源的保護擁有、商業開發、專利等權益,成為這次聯合國生物多樣性會議,南北方國家所爭執的焦點。該會議能否達成協議,也要視各國資源獲取與分享協商的結果。

生物多樣性會議中,北方國家如歐洲、北美洲、日本等經濟強國,南方國家如非洲、東南亞、南亞等開發中國家,為全球生物自然資源的保護、專利權、商業開發等利益而談不攏。

北方國家強調要保持財團、企業、國家及國營事業間的擁有權,而大部分的南方國家較站在一般非營利組織、原住民團體的立場,而要求保護自然及生物資源、遺傳基因資源、生物資源、海洋資源的持續性自然資源使用,因此這次生物多樣性會議能否達成協議,就要看各國的協商角力來決定。

因為科技的發達,現在的生物基因工程可以利用基因改造,企業化大量生產栽培基改食物取得龐大商業利益,因此有關遺傳基因資源的糾紛就在誰能取得專利、開發使用。該權利是屬於原產地居民、原住民,或是國家、財團企業,還是屬於全人類,或歸還給自然環境。

各國也在討論,這個商機利益要如何設立公平分享機制,來回饋給原產地的居民與地方社區。

遺傳基因資源包含各民族、動物、農作物、自然抗體等,遺傳基因的取得研發開發使用及商業交易。

非洲國家政府代表在大會展示攤位用電腦網路。圖片:潘紀揚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