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在10月8日將行使司法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同意權投票,今(5)日「民間監督司法院大法官人選聯盟」公布評鑑意見,報告指出,院長被提名人賴浩敏律師「不適任、不推薦」,對副院長被提名人蘇永欽教授「非常不推薦、非常不適任」。

民間監督聯盟執行長暨發言人林峰正律師指出,雖然賴浩敏曾在公聽會上表示,在司法改革的作為上「不會當花瓶」,也提出了司改的大致方向,不過賴浩敏要如何突破保守勢力的包圍,恐怕還要再觀察。

該聯盟對於司法院長人選認為,賴浩敏的最大特色就是沒有明顯特色,雖然早年曾赴日研修刑事程序法與憲法,但是歸國後,並未在研究寫作方面積極倡議民主人權;雖聽聞曾支持民主運動,但從過去二、三十年的資料中,除不斷擔任各種職位外,看不出其對民主憲政與人權理念有何正確認知。反而在擔任中選會委員期間,支持不利於直接民權行使的選務方案。

評鑑報告指出,賴浩敏品德操守似無大瑕疵,但對於司法改革的理念,在被提名前幾乎一片空白。在被提名後的發言,雖然附和了許多民間司改的意見,但是這是否是他真正的信念與想法,則有待觀察。由於大法官並任司法院長的地位崇高,責任重大,因此對於一位無明顯特色與正面事蹟的律師,該聯盟只能做出「不推薦」與「不適任」的結論。

對於司法院副院長人選,評鑑報告則是有更多的批判,評鑑意見指出,蘇永欽是一位在法學與司法改革方面著述豐富的學者,然而由所蒐集的資料中可見,從威權戒嚴時期起,針對言論自由、主權、黨禁、刑事羈押權、公投等幾乎所有憲政民主或人權重大爭議問題,蘇永欽都提出了許多支持威權、限縮民主與壓制人權的保守意見。在道德操守上,也有多項嚴重瑕疵,包括踐踏程序正義,護航馬英九到政大法律系任專任教授等。

評鑑意見還提到,蘇永欽對司法改革的意見,與全國司改會議結論以及司法院歷來立場有嚴重差異。其對審檢地位及審檢分隸的看法,於全國司改會議中主張制定「司法官法」,與司法院以及民間版「法官法」牴觸。經過該評鑑聯盟蒐集檢討各項資料後,發現蘇永欽在多數評鑑項目皆有顯著負面表現,因此做出「非常不推薦」的結論,認為蘇永欽「非常不適任」大法官與司法院副院長的職位。

監督聯盟召集人、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瞿海源強調,蘇永欽主張司法院「沒有義務遵守十多年前全國司改會會議的結論」,並以學者立場反對釋字530釋憲案,如果他出任司法院副院長時,意見與既有大法官解釋衝突時,要怎來協調,有待釐清。

對於530釋憲案,蘇永欽認為,司法機關權限的問題,應該採取意圖解釋,而主張司法院審判和行政不該合一。

在今天的記者會中,也有與會者提問,如果媒體不關注司改會所關注的議題並且加以報導,民眾如何深入瞭解?瞿海源表示,媒體喜好追逐「八卦」,讓他感到憂心。林峰正則對媒體在司法案件報導上的比例原則提出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