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日前公視總經理馮賢賢遭解聘一事,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今天發表聲明指出,NCC目前仍認定馮還是總經理,但馮卻無合理答辯機會,顯然做法粗糙,公視董事會有責任對外說明解聘程序,提供外界檢驗。

曾參與公視法立法的前立委劉進興日昨在網路上發表文章:「反動的『報應論』:不能輕易放棄理想」,批評媒觀董事長管中祥接受媒體訪問內容;而管中祥也在稍後於臉書回應:「原來白話文真的可以翻成白爛文」。劉進興主要為馮抱不平,認為「報應論」不應該,管中祥則澄清他指的是政黨,並非個人;雙方戰火激烈。

不過,媒觀今天這篇聲明則是為馮賢賢遭解職的過程粗糙抱不平。

媒觀表示,經瞭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目前認定馮賢賢具有合法總經理身份,但馮賢賢的工作證已被消磁,無法進入工作場所,也未給予當事人合理的答辯機會,作法粗糙。

聲明說,公視董事會有責任對外說明解聘程序,並提供完整資訊,供外界檢驗馮賢賢是否確有不適任或違法的具體事證。

另外,媒體觀察基金會也表示,基於資訊公開與公共問責的精神,在9月10日及10月3日發表的聲明也早已要求,公視基金會應公開說明選任與公廣集團仍有訴訟關係者的鄧長富擔任華視董事,以及林谷芳董事參與政黨競選活動的原因,並應提出改善的承諾與作法。

媒觀認為,公視董事會肩負國民付託,應秉公正公開負責的態度處理公視治理事務,維持更高的問責標準,並避免錯誤示範,以免損及國民對於公視之信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