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基金會監事今天(4)發表聲明,表示公視基金會陳勝福董事日前以「代理董事長」身分,違法召開董事會議,並拒絕監事之稽察,並違反規定擅自解聘總經理等,已經涉嫌偽造文書、背信、圖利、隱匿公文書等罪,已經向士林地檢署提出告發。

公視基金會今天也發布公告,由於行政部吳昌融經理堅辭代理總經理一職,昨天舉行的董事會勉予同意,同時通過策略研發部資深研究員孫青調升執行副總經理,代理總經理職務。

由監事黃世鑫今天具名發表的聲明說,對於陳勝福指使董監事辦公室執行秘書,濫用其職務之便,妨礙、干擾監事職權之行使,已經監事依職權於9月7日檢具具體事證,向台灣士林地方法檢察署提出告發在案。

黃世鑫表示,陳勝福再度違法召開董事會議,且不顧監事會之制止,公然違反公共電視法之規定,決議解聘總經理、執行副總經理、以及調整一級主管之職務。執行秘書更在毫無任何佐證文件之情況,未經公視基金會之正常法定行政程序,會知主辦人事相關人員,擅自公告發布重大人事案。

除此之外,黃世鑫也指控陳勝福逾越職權,指使行政部經理,未依公視基金會「員工離職作業細則」規定之程序,竟以秘密更換總經理辦公室門鎖、註銷通行卡等之「粗暴」手段,強制逼迫總經理、執行副總經理離職。

聲銘認為,陳勝福等之違法行為,已涉嫌偽造文書、背信、圖利、隱匿公文書等刑責,監事於本日檢具具體事證,依職權再度向台灣士林地方法檢察署提出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