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吳敦義今(15)日於台中訪視99年度「中科就業博覽會」時接受媒體訪問時,針對中科三期「停工不停產」問題指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所裁定之停止開發,國科會及環保署已依法提起抗告,中科管理局並已先依該裁定不再受理新廠商進駐,並暫停公共工程施工,以及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國科會已配合執行行政法院之裁定。

吳揆進一步說明,因該裁定主文並未要求廠商停止營運,基於大法官會議釋字第589號所揭示之憲法信賴保護原則係法治國之基礎,另依強制執行法第4條,行政法院裁定之拘束力,並不及於訴外人等相關規定,政府如輕率擴大解釋該裁定,令訴外之善意第三人(廠商)停止營運,則將導致數千億投資停擺,4千以上員工失業,並招來數百家國內外廠商索賠訴訟,而且連根動搖國內外對台灣投資之信心,豈不違憲、違法並禍國殃民?

吳揆指出,中科三期相關的健康風險評估等環評,從95年民進黨執政時期引來行政訴訟,迄今已4年餘,但因政府施政是一貫的,行政院也自當負起責任。

吳揆說,環保署最近已收到中科管理局有關健康風險評估的完整資料,正依法定程序審查,若環評能順利通過,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有關環評不完整、停止開發行為的裁定自然解除。

另外,對於當地居民擔心工業排水的問題,也決定採取排放到外海的方式解除疑慮,而有村落反映,數十年來尚無自來水飲用的問題,也已決定由中科管理局與自來水公司協助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