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訂10月開始受理申請的「促進中小企業創新新增僱員工補助」,行政院長吳敦義今(2)日指示申請時間延後至明年1月1日起受理,以避免外界誤解,讓這個政策與今年底失業率計算脫鉤。

經濟部次長林聖忠、中小企業處長賴杉桂上午11時在新聞局舉行記者會指出,「促進中小企業創新新增僱員工補助」的申請時間改為明年1月1日起受理,未來並採「即時受理、即時審核」的方式辦理。

賴杉桂表示,這項補助辦法的立法依據是產業創新條例第11條,原來規劃的受理時間甚至比10月更早;但考慮到經費、公布申請須知、向企業宣導遊戲規則,之後才決定往後延。

根據辦法,中小企業增僱員工,每人每月補助 1萬元;若為45歲以下者、失業達3個月以上,補助6個月;45歲以上者則無失業期間限制,最長補助12個月。增僱員工每月最低薪資為1萬7280元,加上1萬元補助金,每個月最低薪資至少2萬72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