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浙江省公安廳的消息指出,浙江省麗水市公安局今天(29日)要求遂昌縣公安局撤銷對「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的刑事拘留,並要求遂昌縣公安局向他道歉。

新華社報導,7月28日一則關於「記者因報導上市公司交易遭全國通緝」的報導引起浙江省、麗水市公安機關的重視。

仇子明近一個月以來,在任職的「經濟觀察報」先後發表多篇文章,質疑在中國中小板上市的浙江凱恩特種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過程中涉嫌非法侵佔國有資產、通過他人偽造土地使用權從上市公司套取資金等問題。

凱恩以商業信譽被損害為由要求遂昌縣公安局立案偵查。遂昌縣公安局認定仇子明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並於23日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對仇子明作出刑事拘留並進行通緝。

不料,此舉在中國媒體界引發軒然大波,經濟觀察報也發表聲明,譴責以公權力打壓新聞自由。麗水市公安局緊急介入調查後,責令遂昌縣公安局立即撤銷對仇子明的刑事拘留決定,並向他賠禮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