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因報導上市公司凱恩內幕消息,被浙江麗水遂昌縣公安局以「涉嫌損害公司商業信譽」通緝,在中國媒體界引發軒然大波。報社同時發表聲明,譴責以公權力打壓新聞自由。

這事件令人矚目的原因是,他所得到的並不是有關方面通過民事法庭對他和他的新聞機構提出的控告,而是這家公司所在地的警方對他發出的通緝令。

凱恩公司所在的浙江省麗水市遂昌縣公安局在7月23日向全國發出通緝令,指控仇子明「利用網絡散佈虛假信息,詆譭某公司,其行為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名。」

《經濟觀察報》發表「嚴正聲明」指出,他們對仇子明因為正常的新聞報導而受到通緝感到震驚,也為仇子明和他的家人的狀況感到擔憂。

聲明還指稱,媒體有合法正當的輿論監督權力,而當地公安機關作為掌握公權力的機構,應該審慎合法使用公權力,維護公民權力。聲明強烈譴責公權力壓制輿論監督、威脅新聞工作者人身安全的做法。

他們已向中國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中國記協等機構申訴。

聲稱自己正在「潛伏」而不是「潛逃」的仇子明透過網路指出,他並不害怕,因為他報導的都是事實。他還說,凱恩公司曾試圖賄賂他本人,並且以廣告費方式變相賄賂報社,都沒有得逞。

據法國國際廣播電台及香港明報等中國境外媒體報導,仇子明從6月以來連續發出「凱恩股份『偷天換日』謎團」等4篇報導,揭露這家浙江大企業虛報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