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民黨籍立委林正二因賄選被判當選無效,中選會表示,按選罷法規定,該原住民選區席次缺額未過半,不用辦理補選。

林正二被控於民國96年競選第7屆立委期間,宴請選民違反選罷法。法院一審判他當選無效,高等法院上午二審宣判將上訴駁回,林正二當選無效定讞。

中選會秘書長鄧天祐今天下午受訪時表示,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3條第2款規定,林正二為原住民選出者,同一選舉區內缺額達二分之一時,才會進行補選,本屆應選名額為3席,未達二分之一規定,因此不需要改選,遇缺不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