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行政院政務委員張進福決定修法放寬衛廣法「黨政軍可間接投資10%」,並增訂「迴避條款」,行政院和國民黨今(26)日都採相同的態度,不會放寬「政黨」投資媒體的部份,而政委張進福辦公室則指出,和行政院立場一致,而且該修正案還在行政院審查中。

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本次修法不會考慮放寬政黨持股媒體,因為政府不會走回頭路,任何政黨都不該持有媒體股份。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蘇俊賓表示,黨政、軍屬性不同,不能一概而論,國民黨主張政黨不得經營、投資媒體。

報載行政院政務委員張進福已審查通過具高度爭議的衛廣法「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決定放寬「黨政軍可間接投資10%」,並增訂「迴避條款」,限制公營事業擔任媒體的發起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違者最重可罰200萬元。

「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研議修正多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3月提出衛星廣播電視法第9條、第42條之一修正草案,送政院審議。

行政院發佈新聞稿表示,行政院長吳敦義今(26)日已請張進福政務委員對於修正案放寬「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中政軍的部份,周諮博采,斟酌考慮是否放寬,吳敦義也強調,放寬「黨」的部分就不必再考慮了。

之前,NCC指出,現行廣電三法「黨政軍退出媒體」禁止直接或間接投資,「連一股的股份都不得持有」,違規時卻以非投資者的廣電媒體為處罰對象,並不合理。

官員舉例,不少黨政軍機關單純為了理財,購買上市公司股票,但購買時不知該公司已持股媒體,或事後持有媒體股份,最後造成廣電媒體在不知情下違法被罰,甚至廢止執照。

這還包括國安基金或其他由政府代管的退休基金,基於政府穩定股市或單純理財,購買績優上市公司股票,例如:績優上市公司台達電子公司被迫退出投資廣電節目供應事業愛爾達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