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烏魯木齊中級人民法院23日以「危害國家安全罪」,判處曾任「新疆法制報」的維吾爾族記者海萊特尼亞孜15年徒刑。

中國的維漢雙語網站「維吾爾在線」從海萊特妻子處,證實他被判刑的消息。曾任「新疆法制報」記者的海萊特尼亞孜,也曾擔任「維吾爾在線」網站經理,他在去年10月,被警方從烏魯木齊家中帶走。

海萊特尼亞孜的妻子相信,先生被警方抓走,恐怕跟去年新疆發生「7.5」騷亂後,接受境外媒體採訪有關。

世界維吾爾大會發言人迪里夏提向英國BBC中文網表示,海萊特的審判說明任何維族人在中國發表不同言論都會受到指控。他呼籲國際社會向中國當局施壓,促使海萊特的上訴能夠得以公正審理。

據了解,去年新疆「7.5」騷亂後,海萊特接受海外媒體採訪時曾表示,他在「6.26」韶關維漢工人衝突後,已經向當局預警會有大事發生,但被當局忽視,他批評政府的民族政策失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