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對特偵組去年先後查扣扁家在台包括存款、房產等資產提出抗告。最高法院昨(22)日雖以不符程序為由,駁回珍的抗告;同時裁定特偵組查扣扁家資產,是違法的處分。

針對處分扁資產被視為違法,特偵組主任陳宏達表示,先前特偵組所採取的作為,相信都是在審慎研究後,所採取的必要措施,因此檢察官將待收到最高法院的裁定書,再作因應,所以目前暫不會改變先前的查扣處分。

民進黨委任律師葉大慧則說,將等收到法院裁定書後,再研究後續動作。

最高法院認為,案件起訴後,扣押的處分權在法院,特偵組查扣時,扁案已進入二審,特偵組理應向高院聲請,由高院裁定是否查扣,因此認定特偵組的查扣處分違法,所以高院先前發還部分查扣金額供扁家生活使用的裁定,也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