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股東常會28日下午將確認公視法定代理人名單,公視董事陳勝福也選在當天上午10時,親赴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按鈴申告公視監事、同時也被提名擔任華視監事的台大教授林筠,以及被提名擔任華視董事的前台北大學教授黃世鑫。

根據陳勝福發出新聞稿指出,提告原因,是在公視董事長鄭同僚等7名董事遭新聞局假處分期間,經5名仍具董事職權的董事推舉,由陳勝福擔任代理公視基金會董事長,不料公視基金會監事林筠、黃世鑫,卻在回覆董事會的監事意見書中,提到「陳勝福董事冒公視法定代理人之名」,嚴重污衊陳勝福代理董事長的適法性及效力。為此,陳勝福決定對兩名監事提誹謗告訴。

陳勝福強調,代理董事長程序完全合法。不但送主管機關新聞局備查,新聞局也正式通知公視基金會,承認陳勝福的代理資格;且在司法的部分,針對陳勝福代董公視董事長期間,主動撒銷8名董事假處分,也在6月2日獲得台北地方法院公函確認。

林筠、黃世鑫與鄭同僚等人都是民進黨執政時期所提名之董監事。陳勝福說,在兩位監事行使職權時,是否能夠超然獨立,以公視利益為最優先之考量,才是各界最需要關切的。

林筠是台灣大學財務金融學系的教授,民進黨執政時期的監委提名人選。在民進黨執政時期曾經出任華南金官股董事、公視監事、投資人保護中心董事、台電董事、證期會董事,民進黨財經人才庫的台灣管理學會祕書長。而黃世鑫是前台北大學財政學系教授,謝長廷國政白皮書撰稿人之一。民進黨執政時期有線電視審議委員會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