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新聞局今天說,公視基金會以無效會議推派的華視董事代表人選,不具法人代表資格,提醒所有公視法人董事代表候選人,當選華視董事後,可能須面對法律問題。

新聞局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華視28日將召開股東大會,選出第20屆董事及監察人,其中包括公視董事長鄭同僚等以違法董事會議決議推派的法人董事代表。

新聞局指出,公視法規定公視董事會應有2/3以上董事出席才能決議,但5月19日公視召開董事會討論推派華視董事代表人選案,當日會議僅7人出席,違反公視法規定的會議門檻,是無效會議,推派案程序違法,推派人選自屬無效。

新聞局表示,5月25日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撤銷公視董事陳世敏等8名董人假處分的強制執行後,目前公視20名董事都可行使職權,新聞局已不斷要求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應依法盡速恢復正常運作,對鄭同僚等仍堅持違法推派華視董事代表人選,基於維護社會公義,期待社會輿論共同監督,促請改正。

新聞局說,已去函華視所有股東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告知公視基金會違法行為,推派人選無效,並鄭重呼籲鄭同僚盡速邀全體董事開會,重新議定華視董事代表人選。

同時,新聞局表示,若公視仍執意不改善,新聞局不排除循司法途徑尋求明確裁定,也呼籲被公視經違法決議獲推薦為華視董事者,可能因此面臨法律問題。

另外,陳勝福、程宗明等公視董事也透過新聞稿發表聲明指出,鄭同僚提出一份非法的華視董監事新名單,將在28日華視股東大會通過,部分董事認為這份名單有非常濃厚的綠營色彩。

新聞稿說,鄭同僚如此赤裸裸的違法行為,將公廣集團 (公視、華視、原住民台、客家台及宏觀電視台)每年新台幣40億元的預算、華視200億元以上的資產視為禁臠;再加上華視每年10億以上的營收,及 5500坪土地的運用,「公」廣集團如今已變成少數人的「私」廣集團,行為不合法。

另外,程宗明受訪說,鄭同僚今天也再發一份通知給部分公視董事,將在30日召開公共電視董事會,但身為董事之一的他,卻沒收到通知。

陳勝福、程宗明等人在新聞稿中呼籲鄭同僚,在合法的程序下,立刻召開公視董事會,重新決議華視董監事名單,保障華視員工多年來所建立的聲譽及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