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案二審11日宣判後,前總統陳水扁不滿判決,今天透過律師向台灣高等法院遞狀提出上訴,並對延押裁定提出抗告。

陳水扁夫人吳淑珍、兒子陳致中、媳黃睿靚,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前總統府會計專員陳鎮慧等人也透過律師表示,將於25日前提出上訴。

陳水扁透過律師向高院遞出40頁的上訴理由狀,指出國務費使用依循慣例,並無侵占意圖。此外,扁不滿無證據可證明他涉龍潭購地案,且前101董座陳敏薰給款1000萬元是政治獻金,並非賄款,高院卻均認定他有罪,對高院合議庭判他有罪部分,全部聲明上訴。

此外,高院合議庭18日裁定延長羈押陳水扁2個月,扁律師也一併提出抗告。

陳鎮慧委任律師林達傑也指出,陳鎮慧無法接受需與扁、珍等人共同追繳貪污國務費的不法所得,也將提上訴。

截至目前為止,特偵組共計收到扁家匯回的1451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