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頻頻出現學校因大陸人士來訪而撤國旗、不唱國歌等自我矮化的奇怪現象,教育部今天表示,學校若無特殊理由撤卸國旗、取消唱國歌等儀式,將嚴加處分,包括扣減學校補助款、系所調整等。

之前,義守大學畢業典禮因中國大陸的姐妹校參訪,撤掉禮堂的國旗,上百名畢業生集體自備國旗進場,有人把國旗穿在身上,有人則是在臉上貼著國旗貼紙,原來是學生不滿校方自我矮化。

今天又傳出中壢龍興國中畢業典禮,因為邀請一個中國內蒙古舞團表演,而將舞台上的國旗和國父遺像取下,家長們認為「有損國格」,校方17日出面解釋,此舉是因為舞台小,怕他們跳舞時撞到,才把國父遺像拿下來,但不為家長所接受。

教育部次長林聰明表示,學校若無特殊理由,就恣意取消國旗、唱國歌等儀式,教育部會嚴加處分;對方如果不喜歡,「可以不要來」,不能隨意遷就大陸人士。

林聰明表示,教育部將函文各級學校,未照規定辦理者,將會嚴加處分。

教育部大陸小組執秘周以順表示,民國91年即有相關規定,強調「對等」,例如接待大陸人士,對方不稱呼台灣官銜,也不應稱其官銜;接待單位也應向大陸人士說明,基於國際禮儀,應尊重台灣活動場內國旗、國父遺像及國家元首照片等原有精神禮儀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