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公視董事長鄭同僚擬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再抗告,同時對8名董事假處分提本案訴訟,新聞局鄭重呼籲,鄭同僚應尊重法院裁定結果,不要再恣意妄為。

新聞局指出,鄭同僚多次以「維護公視獨立自主」為名,從今年初至今,動用公視資源,以司法訴訟為手段,讓公視陷入紛擾,現在又企圖再以司法程序阻撓合法董事回復職權。

新聞局認為,身為公視董事長的鄭同僚,應該更要尊重不同主張。但鄭同僚不設法積極化解董事會僵局,使公視營運回復正軌,卻不斷興訟,浪費社會資源,公視及華視工會也已多次發表共同聲明,要求鄭同僚應儘速回復合法運作。

另對於公視監事會主張8名增聘董事本就不具董事資格一事,新聞局再次強調,辦理增聘董事選任程序完全合於法令規定,且高等法院對5名抗告董事的裁定文中,也明確指出董事的資格非監事會議可自行認定,希望公視監事會嚴格遵守公視法規定職權的行使職務,建立公視集團完善的財務管控機制才是首要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