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下去公視董事會歹戲拖棚,同為公廣集團的公視、華視工會,今(2)日共同發表聲明,呼籲公視董事長鄭同僚儘速依公共電視法召開董事會,同時要董事會成員別再藉濫訟歹戲拖棚,而監事會也應恪盡職責,不要只著力於董事爭議推波助瀾。

聲明中透露,5月21日鄭同僚曾經針對撤銷對董事的假處分一事,主動與公視、華視工會長達3小時的懇談,鄭同僚當場還說出「我今天有被你們說服。」並表示,他會再跟律師討論。

24日台灣高等法院裁定5名假處分董事抗告成功,25日工會幹部依約與董事長鄭同僚會面時,鄭同僚已經不再提假處分的事,當他被問到是否依公視法邀集恢復資格的5名董事召開下月例會?鄭同僚卻直言不會。儘管還沒有寄發會議通知,只見鄭同僚所持的理由竟是,馬上有7個人不會來開會,而且開了也會被監事提告。

繼5月底公視董事會又再度援用內政部會議規範,由7名董事通過18位華視法人代表推薦名單,其中還包括公視監事黃世鑫也被列在華視董事推薦名單中。已有華視員工反應,從名單上看來,幾乎是移植公視的董監事人選,擔心公視僵局恐怕延燒到華視來,而且其中監事推薦名單還以「自然人」身分登記,未來即使新任公視董事要換人恐怕更是難上加難。

華視員工也想問,這明明是前公視董事長陳春山任內的弊端,一向標榜為公視,力抗政治力介入的鄭同僚,何以再次延用?

以下是公視/華視工會共同聲明全文如下:

公視/華視工會為了解開董事會的僵局,在5月20日發出四點聲明之後,鄭同僚董事長當即來電,約兩家工會幹部針對第二點「請董事長立即撤銷對董事的假處分」的聲明相互磋商。

5月21日在華視長達三小時的剴切對談,工會幹部痛陳目前情況帶給公華視的傷害,也期盼鄭董事長能以大局為重,主動釋出善意,撤銷對8名董事的假處分。鄭董事長說出「我今天有被你們說服。」在場的工會幹部懷抱希望,同意鄭董事長要求給他幾天時間,去與律師團研究如何解決撤銷假處分後的法律問題,並約定在5月25日給大家回覆。

5月24日傳出五名董事抗告成功的消息。5月25日工會幹部依約與鄭董事長會面。鄭董事長似乎忘了21日曾經釋出的善意,重申自己是為了堅持公視獨立自主,對抗政治黑手介入。當工會幹部詢及是否依公視法邀集恢復資格的五名董事召開下月例會?鄭董事長直言不會召開!理由是馬上有七個人不會來開會。

至此,對懷抱期待而來的工會幹部而言,恍若冷水潑頭,除了極力設法消弭僵局的希望全消之外,也預見了公華視員工的未來被噩夢吞喫。我們不得不對鄭董事長提出最深切的呼籲:

鄭董事長,公視法明文要求董事會至少要有三分之二董事出席的規定,您已經用「會議規範」破壞了,現在如果連公視法每個月至少召開一次的基本規定都可以被您否決,這一場荒謬劇肯定是不會落幕了。

當您高舉「獨立自主」大旗揮舞,對抗輿論、對抗法律、對抗主管機關的時候,您大概是以「英雄」自居;可是您要捍衛的不就是公視法嗎?如果您一隻手舉著捍衛公視法「獨立自主」的大旗,一隻手卻不斷拆卸與扭曲公視法的執行,這樣的作為難道不類同「痞子」行徑?

全民期待於公視的「獨立自主」,絕對不等同個人的「自行其是」。您的抗爭讓大家發現了許多公視法缺陷所在。就這一點來看,您是「英雄」。若能加以匡正,修改公視法,求仁得仁,這才是正途。若捨此不為,我們很難認同您的堅持真的是為了「大是大非」。選擇當「英雄」或是「痞子」?全在您一念之間。

公視/華視工會在此提出員工共同的要求:

1、董事長應立即依法召開董事會,讓公視正常運作,也請董事會成員不要再互相杯葛。

2、公廣集團攸關社會整體發展,董事會成員均應以推展公共理念為重。請摒棄意氣之爭,回到道德層面,莫再藉濫訟歹戲拖棚,讓員工安心工作,讓全民放心收視。

3、請監事會恪盡職責,稽查內部正在發生的許多不當事件,不要僅著力董事爭議推波助瀾。

公視/華視工會

2010.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