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扁案合議庭今天裁定,第3次延長羈押前總統陳水扁。

陳水扁在扁案 (國務費、龍潭購地、洗錢等)中被控貪污、洗錢,台北地方法院去年9月11日一審判他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全案移審後,高院去年9月24日裁定羈押陳水扁3個月,並於12月17日第1次延押、今年2月8日第2次延押。高院今天再次延押2個月,陳水扁確定無法在6月11日二審宣判前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