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物頻道「ULIFE」蓋台事件越演越烈,國家通訊委員會(NCC)今(2)日表示,從1月1日凌晨開始持續蒐證的結果發現,全省有28家有線電視系統業者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的規定,未經NCC核准,擅自變更頻道內容,以「ULIFE」取代「得易購」5頻道,NCC將在下星期一開鍘,依法處置。

由前東森集團總裁王令麟所掀起的「ULIFE」購物台蓋台風波,自1月1日凌晨起,部份系統台即出現原本播放東森購物台「得易購」的頻道,全改播「ULIFE」頻道,此舉引發東森購物台董事長梁馬利的不滿,嚴詞抨擊王令麟「野蠻」「流氓」,跟系統業者聯手非法強勢蓋台。

NCC在獲知蓋台的消息後,也從1日凌晨起進行蒐證,並在今(2)日宣佈蒐證結果。NCC表示,共有28家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未經NCC核准,即違法變更頻道內容,以「ULIFE」取代「得易購」,對這些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的系統業者,NCC將在下星期一開會,討論相關處置事宜。

至於讓「ULIFE」偷跑蓋台的系統業者,NCC也公布名單,包括,吉隆、大世界、長德、萬象、寶福、聯維、麗冠、永佳樂、大豐、台灣數位寬頻、興雙和、新視波、紅樹林、觀天下、家和、北健、聯禾、世新、國聲、大揚、三冠王、雙子星、新永安、慶聯、大信、港都、大高雄、鳳信等28家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

NCC強調,這些違法的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有部份已於去年12月31日向NCC申請頻道變更案,部份則未申請,但不管有沒有申請,這些業者都未取得NCC的許可,逕自在今年1月1日變更頻道,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第26條「變更營運計畫內容,應向主管機構為變更之申請」的規定;而未經申准擅自變更,依同法68條規定,NCC可以處以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正,情節重大者,得撤銷籌設許可或營運許可。

NCC表示,頻道變更雖涉及商業機制,但為維護國民權利及保障消費者利益,NCC訂有頻道變更相關規則,業者除應依法提出申請,且至少要跑5天的跑馬告知消費者才能變更,這是行之多年的規定;業者不能以合約到期來不及申報,或完全不申報的理由,利用連續假期擅自變更。

NCC強調法律無假期,未依規定之違法行為,絕不寬待。(http://newtalk.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