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長期積欠健保費,且未依行政法院確定判決應負擔轄區外居民的健保費補助款項撥付給健保局,民進黨立委賴清德檢舉北市府違反依法行政原則,監委沈美真、錢林慧君及尹祚芊提案糾正,今(4)日監院通過此糾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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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文中指出,台北市政府自民國88年下半年起,以歲入及統籌分配稅款分配收入減少為由,主張其負擔的勞工健保費補助款,僅限於設籍北市居民,只支付健保局開繳金額4成款項。健保局於93年1月、95年7月及97年5月依法將349億元的債權,移交法務部強制執行。
台北行政執行處雖於93年6月查封台北市當時公告現值約103億元的土地31筆,但台北市政府並未依行政法院判決,撥付健保費補助款給健保局。
健保局統計,截至今年3月31日止,北市府積欠97年度以前應負擔健保費補助款及其相關利息370.01億元,但移送強制執行欠款,只計算至96年底,因此執行金額為349.83億元。
此外,監委認為,北市府未落實本件查封不動產的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使台北行政執行處逕依形式審查予以查封,顯有違失,因此提出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