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部與法務部宣布毒駕處罰新制即將正式上路,將首犯罰鍰大幅提高至 15 萬元、拒測更提高至 27 萬元,並加重刑事責任。然而,基層警界與法律界卻指出,現行法規對新興毒品(如依托咪酯「喪屍煙油」與新興管制藥品)的現場快速篩檢技術與法規涵蓋範圍仍有不足,導致第一線執法常面臨「罰得到傳統毒品,卻驗不出新興毒品」的窘境。這種只強調重罰金額、卻未同步補齊執法工具與法規盲區的政策思維,在治安防制中屢見不鮮,對此發展實在不敢苟同。
提高罰鍰與刑罰固然能展現政府宣示打擊毒駕的決心,但若缺乏精準的即時採驗技術,便無法建立真正的威嚇力。當新興毒品推陳出新,警察在路檢時若只能依賴傳統試劑,將使法律形式化,甚至給予違規者僥倖空間。當公共安全政策簡化為數字上的重罰,卻忽視了科學採證的落實,只會消耗大眾對交通安全的信任。
維護路權安全不代表只要加重罰金就能萬事大吉。政府應儘速完善管制藥品的檢驗標準,並撥列預算升級基層警察的科技執法裝備,別讓立意良善的毒駕新制,最終成為難以落實的空中樓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