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主席鄭麗文近日引用輝達執行長黃仁勳與SpaceX執行長馬斯克談論AI競爭的發言,強調美國要維持科技領先,就必須確保電力充足,並以中國發電量約為美國三倍為例,主張全面重啟核電,為台灣未來30年的競爭力奠定基礎。
這段論述有一個無須爭辯的起點:AI、半導體與資料中心的發展,確實需要更多電力;穩定、低碳且價格合理的能源供應,也攸關台灣產業競爭力。但從「AI需要電」到「台灣必須全面重啟核電」,中間仍有一段不能省略的政策論證。電力需求增加,不會自動替一個國家選好能源組合;科技領袖強調能源的重要性,也不等於替台灣特定的核電政策背書。
如果能源政策攸關未來30年的產業競爭力,就不能只靠口號決定答案,而應比較新增供電的時程、可靠容量、系統成本、風險與責任。
黃仁勳與馬斯克談的是電力,不是替台灣選定核電
2026年9月29日,黃仁勳、馬斯克與其他科技界人士在一場對談中談到AI競爭。黃仁勳將能源視為AI運算基礎設施的重要前提;馬斯克則強調,美國必須擴大能源生產與晶片製造能力,才能在長期競爭中保持優勢。
這些觀點值得台灣重視。當AI運算、先進製程與資料中心持續擴張,電力不只是一般的生產要素,更是科技產業能否持續投資的重要基礎設施。但兩人的談話並未因此替台灣的核電政策作出選擇。他們強調的是能源供應規模與產業競爭的戰略需求,不是台灣各座核電機組的安全狀態、重啟時程或最適能源組合。
這個差別不能忽略。美國、中國與台灣的能源資源、電網結構、產業用電型態、燃料供應鏈及既有電廠條件都不相同。美國如何滿足資料中心的電力需求,可以提供台灣參考,卻不能直接變成台灣必須採用的政策答案。
支持增加電力供應,也不等於支持任何一種電源無條件擴張。電力不足是真問題,但解決問題的方式仍須比較不同方案的成本、時程、可靠度與風險。
中國發電量較大,不能直接證明台灣應全面重啟核電
馬斯克以中國發電量約為美國三倍,說明能源規模對AI競爭的重要性。這項比較突顯了能源供應的戰略地位,但精確數字仍應核對。依Ember的2024年電力統計,中國發電量約10,066 TWh,美國約4,401 TWh,比例約為2.3倍,而非精確的三倍。馬斯克所說的「約三倍」可視為概略描述,但不宜直接當成精確比例。
更重要的是,總發電量反映的是國家規模與電力需求,不等於AI競爭力的完整指標。中國與美國在人口、製造業、經濟規模、能源結構及用電需求上存在差異。中國發電量較大,不能單獨證明其能源政策在所有面向都更有效率,更不能直接推導出台灣應採取何種能源組合。
若要比較國家競爭力,還應檢視供電可靠度、電力成本、碳排、電網韌性,以及電力能否在需要的地點與時間送達使用者。對台灣而言,關鍵不是追求與中國相同的發電規模,而是確保足夠的可靠容量,讓半導體、AI與其他產業能在合理成本及可控風險下持續運作。
「2025非核家園」不是一句嘲諷就能說清楚
鄭麗文以「2025非核家園,原來只要那一年」嘲諷民進黨能源政策,並藉此質疑政府是否自我矛盾。但這種說法沒有充分區分政策目標與法定期限。
原先的政策規劃設定2025年為非核家園的目標年份,相關要求也曾寫入《電業法》第95條第1項。2018年「以核養綠」公投通過後,要求核能發電設備於2025年前全部停止運轉的法定期限失去效力,立法院後續並刪除相關條文;當時行政院仍表示,非核家園的政策目標不變,只是取消法定期限。
因此,2025年是原先設定的目標年份,不代表非核家園政策只存在一年。當然,政策是否成功,仍應依實際發電結構、減碳成果、供電可靠度及能源安全評估,而不能只靠政策名稱判斷。
同樣地,政府在核電機組執照屆期後重新評估再運轉,也不必然代表過去所有政策都毫無價值。能源政策可以因需求、技術與風險變化而調整,但每一次調整都應公開理由與評估依據。
真正需要追問的,不是誰能在政治攻防中嘲諷對手,而是政府能否說明能源政策為何調整、調整的條件是什麼,以及如何兼顧供電、減碳與能源安全。
核電可以納入選項,但「全面重啟」必須先回答可行性
核電的低碳與可調度發電特性值得認真評估。台灣若要重新檢視核電的角色,不應只因政治立場就排除討論;但支持核電也不能跳過安全、設備與執行條件。
以核三為例,核安會於2026年9月24日完成再運轉計畫審查,但台電仍須依核定計畫辦理後續工作、提交執行結果報告,再送核安會審查;自主安全檢查及相關安全管制也仍須依程序辦理。再運轉計畫獲得核定,不等於機組已完成所有安全檢查,更不代表後續法定程序均已完成。
因此,當政治人物提出「全面重啟核電」,就應清楚說明「全面」究竟涵蓋哪些機組、各自的設備狀況如何、需要哪些安全檢查、預期何時能上線,以及可以增加多少可靠容量。
若某座機組仍需較長時間完成必要程序,就不能把它當成短期供電缺口的即時解方;若不同機組有不同的設備與安全條件,也不能只用一個「全面重啟」的口號取代逐廠評估。核電可以是能源組合的一部分,但機組能否運轉,必須由實際安全條件與法定程序決定,而不是由選舉口號決定。
穩定、乾淨、便宜,必須同時接受成本檢驗
鄭麗文提出,台灣需要穩定、乾淨、便宜的電力。這三個目標都合理,卻不代表任何一種能源可以自動同時滿足。
核電的運轉特性與低碳優勢,確實可能對供電可靠度與減碳有所貢獻;但若要主張全面重啟可以奠定未來30年的競爭力,就必須把設備整備、維護、燃料、融資、核廢料處置、除役及安全監管等相關成本納入評估。其他電源也應接受相同標準。燃氣需要面對進口燃料與價格波動風險;再生能源需要搭配電網、儲能、需求管理與調度能力;大型集中式電源也需要評估輸配電建設、故障風險與系統備援。
能源政策不是選擇一種完美能源,而是建立一個能在不同情境下維持可靠供電、控制成本並降低風險的組合。因此,若國民黨主張全面重啟核電,就應提出與其他方案可比較的資料,包括預期發電量、可靠容量、上線時程、單位成本、碳排、燃料供應風險,以及核安與核廢料責任。只有如此,「穩定、乾淨、便宜」才不會只是政治標語。
公投可以選擇政策方向,不能替代政策證據
第22案公投主文詢問民眾,是否支持政府使用核電振興經濟,以廢除非核家園政策。但政治人物在造勢場合所說的「全面重啟核電」,並不等於公投主文本身已列出所有機組的重啟清單、時程與執行條件。
如果核電重啟要成為台灣長期能源政策的一部分,政府與提案方都應回答同樣的問題:哪些機組具備再運轉條件?何時能提供多少可靠容量?核安與核廢料問題如何處理?成本由誰負擔?如果機組未能如期上線,又由什麼方案補足供電缺口?
公投可以決定政策方向,卻不能代替安全審查與工程管理;政治人物可以提出能源選項,卻不能因為獲得支持,就免除提出證據的責任。台灣真正需要的,不是把「非核」與「重啟」當成只能擇一的政治標籤,而是讓每一種能源都接受相同的檢驗。AI需要電,這是事實;核電值得討論,這也是事實。但從這兩項事實,不能直接跳到「全面重啟核電就是台灣未來30年的唯一答案」。
真正攸關競爭力的,不是哪個政黨最早喊出正確口號,而是能否提出經得起檢驗的供電計畫,清楚交代成本如何計算、風險如何分配、責任如何承擔。台灣需要更多可靠電力,更需要一套不被口號取代的能源治理。當政策選擇能夠接受完整比較,核電才能成為經得起檢驗的選項,而不是被提前宣布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