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早上,幼兒園門口都有一場小小的交接。家長把孩子的手交給老師或教保員,也交付了一整天的信任:希望有人安撫他的不安、留意他有沒有吃飽,能在他與同伴發生衝突時,蹲下來聽他說話。然而,當我們期待教保人員有耐心、有專業,也有餘裕照顧每個孩子時,是否同樣關心,制度給了他們多少支持?

身為雙寶爸,也是一名第一線國小特教教師,我支持提高教保員待遇。照顧與教育幼兒,需要專業判斷、持續觀察與高度責任,理應獲得合理報酬。但若調薪之後,人力不足、行政負擔與休息困難依然存在,政府就還沒有完整回答:如何讓這份工作值得投入,也能長久做下去?

教育部於10月14日預告修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第13條、第20條,規劃調整相關人員待遇。10月29日,全教總召開記者會肯定調薪方向,同時提出薪資與專業資格、勞務分工、進用制度、勞動條件及幼教專業加給等訴求。這項仍處草案階段的改革,值得從薪資表進一步走進教室,檢視政策究竟能為現場帶來什麼改變。

我認為,待遇改革首先需要避免陷入身分之間的比較。幼兒園教師與教保員的進用方式、資格條件及權利義務有所不同,制度應清楚說明待遇如何對應專業、職務與責任。承認差異,是為了建立透明且可理解的規則;支持教保員加薪,也應與改善幼兒園教師處境一起推進。政府有責任提出完整方案,不能讓同在一間教室合作的人,彼此爭論誰比較值得被照顧。

更需要處理的,是工作時間如何被使用。試想,當一位教保人員正在協助孩子用餐,同時必須回覆家長訊息、準備活動資料,又接到行政填報要求,即使每一件事單獨看來都有理由,加總之後,仍可能擠壓陪伴幼兒的時間。調薪可以肯認工作價值,卻無法讓同一個人在同一時間完成更多任務。人力配置與行政分工,必須成為待遇改革的一部分。

因此,行政專職化需要具體的員額、經費與推動時程。政府應盤點不同規模園所的行政需求,說清楚哪些工作應由專責人力承擔,哪些填報可以整併,又有哪些要求其實可以刪減。若只是增加一個職稱,沒有補足人手、移轉業務,原本的工作負擔仍會留在教室裡。中央與地方也應交代經費如何分擔,讓改善具有可執行的條件。

同樣地,延長照顧、假日活動與指定研習所需的時間,都應被制度看見。延長照顧回應家長需求,其人力與報酬就應有合理安排;要求專業進修,也應一併處理公假、代班與補償。不同身分適用的規範可以有所區別,但必須清楚、可落實。尤其補休能否真正使用,需要檢查有沒有代班支援,不能只看帳面上是否核給時數。

從特教教師的角度,我也在意這些條件如何影響融合教育。對需要更多協助的幼兒而言,支持往往發生在日常細節:轉換活動前多一次提醒,情緒升高時有人及早察覺,與同伴互動受挫時有人協助溝通。這些工作都需要時間、穩定關係與團隊合作。如果現場人員已忙於維持基本運作,再要求他們細緻回應每個孩子,期待就可能超過現有條件所能承擔的範圍。

因此,幼教人力改革也應納入特殊需求幼兒的支持安排。教保團隊需要容易取得的專業諮詢、可運用的人力協助,以及能共同討論調整方法的時間。專業知能與實際支持必須相互配合,才能讓融合教育落實在孩子的一天之中。

至於幼教專業加給,我認為可以朝明確標準、穩定財源與定期檢討的方向研議,以回應工作所需的專業與責任。同時,加給也應與合理工時、足夠人力並行,避免高負荷被視為領取額外報酬後便應自行承受的常態。

這次改革是否成功,未來應接受現場檢驗:職缺是否更容易補足?人員是否願意留任?備課與休息時間有沒有增加?行政負擔是否減輕?需要更多協助的孩子,能否得到更穩定的支持?這些都應成為政府持續追蹤並公開說明的項目。

家長每天在園門口交出的信任,需要公共制度共同承擔。提高教保員待遇是值得肯定的一步,接下來更要把人力、分工與勞動保障補齊。讓照顧孩子的人獲得照顧,孩子才更有機會,在穩定而有餘裕的陪伴中長大。

文/蔣辰平(屏教產副秘書長、全教總集體協商中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