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路樹移除爭議,問題可能不只在個別樹木如何處理,更在最初的KPI是否設計錯了。委外養護行道樹,真正的目標應是維持樹木健康、降低風險,並減少不必要的移除。然而,當市府以計點方式考核工作量,就必須追問:制度究竟獎勵的是樹木照顧得好,還是問題處理得快、工作點數達標?

依據台北市行道樹維護工程相關規範,樹穴維護每穴計0.2點,維護性修剪每株計1點;枯木、病株、雜木及廢樹處理,則依工作項目與樹木規格計2至8點。廠商每組每月須依實際工作天數達到基本點數,未達標時,每少1點計罰500元。這套制度的關鍵,不只是不同工作為何有不同點數,更在於點數如何換算工時、成本與績效,以及預防性養護是否得到合理評價。

市府已說明,樹木移除涉及專業人員、機具與較高作業難度,因此點數不能只看表面高低。這項解釋有其合理性,不能僅因移除項目點數較高,就斷言砍樹比較有利。但另一個問題仍待回答:日常巡檢、預防性養護與樹木健康維護,是否也有合理的工時認列與績效評價?當養護成功使問題不再發生,制度又如何呈現這份成果?

這就像只計算消防隊撲滅多少場火,卻不計算防火措施避免了多少災害。公共治理不能只獎勵看得見的事後處理,卻忽略不容易被量化的事前預防。若績效制度只認列完成多少工作,沒有衡量風險降低多少、問題避免多少,第一線就可能被迫追求可計分的產出,而不是最終的公共利益。

更值得檢視的是,市府表示工作由機關依樹木需要派工,廠商並不能自行挑選項目。既然工作內容、難度與派工數量主要由機關決定,契約就應說清楚:如何依實際工時、工作條件及派工差異調整基本點數?遇到特殊案件或不可歸責於廠商的情況,又有沒有合理的展延、調整或免計機制?如果派工者掌握工作安排,考核制度就更應讓工作量與責任相互對應。

目前不能僅憑點數差異,就認定這套制度已造成濫砍;但市府也不能只以「外界誤解」作為回應。應公開各項工作配點的計算依據、工時與成本估算、基本點數的設定方式,以及未達標的調整與免計條件。同時,應建立預防性養護的績效指標,讓巡檢、病害早期處理、樹木保存及風險降低,都能成為可衡量的工作成果。

更重要的是,樹木移除不能只留下施工紀錄,還應有清楚的判定標準、替代處理方案與事後追蹤。哪些樹木確實存在無法合理排除的安全風險?哪些可以透過修剪、治療或其他養護方式保留?市府應讓相關決策有據可查,讓市民能理解每一次移除的必要性,而不是只能在樹木倒下或遭到砍除後,才開始追問原因。

把樹照顧好、降低風險、減少不必要的移除,才應是行道樹管理真正的成績。如果預防養護不容易被考核,事後處理卻容易取得可量化的績效,制度就有重新檢視的必要。政府委外管理的目的,不是讓廠商完成最多點數,而是讓公共資源換來更好的公共服務。

KPI不該只是方便計算的數字,更應反映政策真正想達成的目標。路樹管理要追求的,不是移除了多少問題,而是避免了多少問題。該改的是考核制度,不該讓路樹承擔制度設計不周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