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十月十七日的大規模示威,源於生活成本上升、教育資源不足及公共服務問題;多數人和平上街,部分小群體破壞公物、搶劫並與警方衝突。義大利米蘭也發生搶掠與縱火。美聯社十月二十一日的事實查核指出,現有資訊難以確認法國示威者的完整社會背景,當局也未將暴力歸因於移民。這不等於涉案者都沒有穆斯林背景,而是沒有充分證據證明涉案者當中有無穆斯林移民。個別人士的宗教或移民背景是一回事,證明這些背景是暴力成因,則是另一回事。
這不表示歐洲沒有移民融入、社會邊緣化或治安問題。犯罪應依法調查,受害者應獲保障,執法也不能因政治正確而退讓;但同樣不能因個別人士犯罪,就把責任擴及整個宗教或族群。歐洲既有長期居住當地的少數族群,也有新移民與難民,各自的歷史處境並不相同。討論治安,應看具體行為、證據與制度問題,而非以身分標籤取代調查。
穆斯林社會也不是鐵板一塊。中東與東南亞的歷史、政治環境和宗教實踐各有差異,既不能一概視為激進,也不能預設必然溫和。印尼峇里島曾於二〇〇二年及二〇〇五年遭伊斯蘭激進組織策動爆炸攻擊,這段歷史不應淡化;但它證明的是極端組織可能造成嚴重傷害,不是印尼穆斯林整體支持暴力。辨識極端主義,必須針對組織、行為與具體證據,而非把宗教信仰或地域劃分直接當成危險指標。
而日本史上的「渡來人」,主要指古代從朝鮮半島及中國等地移居日本列島的人群,反映特定歷史時期的人口移動與文化交流,現今日本社會文化有一部分是由「渡來文化」所構成。但這個概念不能直接等同現代移民;個別渡來人的經歷,也不能證明任何來源的移民必然融入,或必然無法融入。
至於台灣討論新住民政策,真正該問的不是哪一種宗教或出身值得先被懷疑,而是如何辨識具體風險、依法處理違法行為,並讓守法者不因身分遭到集體猜疑。合理的警戒必須有證據,平等的法律標準也必須適用於每個人。若把尚未查明的事件先歸因於某個群體,不但無助於治安,也可能讓真正的問題失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