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無論在哲學、神學、人類學,或人權……等等,均是重要的;特別在舊約認定是上帝的屬性。

一、哲學中的正義(Justice)

 正義是權利與法律,旣是團體所賴以立足的秩序,正義的職責卽在於衛護這一秩序;而且,如果現有情況並未實現足以,維護公益的真正而有意義的團體秩序,重整這個秩序就是正義的職責所在。

 在哲學中,正義(Justice):指各司其職、給予每個人適當價值的秩序與公平。是建立公平、維繫人際關係與社會秩序最核心的美德。柏拉圖在《國家篇》中認為正義是當智慧、勇敢、節制各安其位時,所產生的和諧狀態。

亞里斯多德認為正義,就是「給予每個人他應得的東西」;主張正義與榮譽、德行以及美好人生的本質密不可分,不能與道德脫節。

邁可‧桑德爾(Michael J. Sandel)曾開設的「正義」課程,以互動式教學為人津津樂道;思辨式的討論為學生帶來更多啟發,哈佛大學將其製作成電視節目,向大眾公開。
 他亦將課程撰寫成《正義:一場思辨之旅》一書,在全球造成轟動。桑德爾的講學足跡遍及歐洲、中國、印度、澳洲與北美,也是巴黎索邦大學的客座教授。曾為《大西洋月刊》《新共和》與《紐約時報》撰稿。2009 年曾在BBC 廣播電台「里斯講座」擔任主講人。

二、聖經上的公義(justice)

  舊約學者雅各·艾德門(Edmond Jacob) 說公義(justice)是正當的、穩定的、真價的事物,三個不同方面合乎規範的意思。

  公義(justice, righteousness)是上帝的主要屬性。他特別為貧窮的人和受欺壓的人伸寃(耶利米書9章23-24節;詩篇10篇17-18節)。上帝是宇宙全地的創造者和統治者,他的公義普及萬民(詩篇9篇7-8節;99篇1-4節)。然而上帝的公義和愛不是對立的,而是互相密切聯繫的(申命記10章18-19節;何西阿書10章12節)。

 新約中,路加福音把焦點,放在耶穌的公義和關懷上(路加福音1章51-53節;6章20-26節)。而保羅則以公義來述說上帝的拯救,由於上帝的公義;外邦人也像以色列人一樣,可以得到上帝的拯救(羅馬書5章1節、18節, 1章16-17節)。

三、公義聖經著名兩位先知信息的核心

  阿摩司宣揚說:耶和華不喜歡以色列人,那種虛偽形式的崇拜和獻祭;只希望他們能秉行公義,親愛別人,就能得到真正的生命和平安。宗教家呼求人去聖殿,聖所去禮拜、獻祭,求上帝赦免和祝福,而先知卻叫人不必去聖所、聖殿,也不必崇拜和獻祭。真正的宗教生命是信仰和生活一致的生命「其實,你們應該像江水滾滾湧流、不屈不撓地伸張正義!像溪水川流不息、始終不懈地主持公道!」(阿摩司書5章24節)

  先知彌迦主張以色列人應紀念耶和華信實的愛,而能有忠實順服的生活。「上主已經指示我們什麼是善。他要求的是:伸張正義,實行不變的愛,謙卑地跟我們的上帝同行。」(彌迦書6章8節)這是極有名又令人心服的經文;它道出了宗教真正的本質。有學者認為先知彌迦將同時代的三位先知,阿摩司,何西亞,和以賽亞最主要的宗教思想主題融合於這個問題之中。因此,公義在聖經是非常重要的。

 美國哲學家查默斯·麥金泰爾( Chalmers MacIntyre,1929—2025),名著《追尋美德-倫理理論研究》 :「當亞里斯多德稱頌正義,是政治生活的第一美德時,他所採取的方式足以表明;一個對於正義觀念,缺乏實踐上的一致性的共同體,必然也缺乏政治共同體所需的必要基礎。然而,這樣一種基礎的缺乏必然也威脅到我們自己的社會。」筆者同意他的論述;筆者也認為所要好的美德,若沒有去實踐?均會變成無價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