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假資訊不只是環保問題,更是民主治理的考驗。當錯誤訊息扭曲氣候科學、能源政策與環境風險的公共討論,受影響的不只是民眾對科學的理解,也包括政策能否理性辯論、社會能否形成共識,以及政府與媒體的公信力。
資訊與民主論壇(FID)2026年10月發布的氣候與環境資訊誠信政策盤點報告,檢視各國如何運用法律、監管、教育與跨部門合作因應氣候假資訊。報告指出,儘管國際社會逐漸重視這項問題,多數國家仍缺乏專門的國家行動策略,環境新聞工作者的安全與公共利益新聞的永續,也未獲充分保障。這提醒台灣:面對假資訊,不能只在謠言流傳後忙著澄清,更需要建立完整的制度。
國際案例已提供不同的治理方向。巴西推動跨部會協調並提出氣候與環境資訊誠信專法草案,試圖將可靠資訊取得、災害溝通與政府責任納入制度;波蘭成立專責單位,結合研究機構、記者及政府部門監測氣候與能源假資訊;加拿大則強調事前預防、偵測、評估與分級回應,避免治理只停留在事後查核。法國運用既有媒體監管制度處理廣播內容中的氣候錯誤資訊,澳洲則透過國會調查,檢視假資訊對能源政策與公共信任的影響。各國作法不盡相同,卻都顯示資訊誠信已逐漸成為氣候治理的一環。
台灣首先需要的是跨部會協調。氣候假資訊可能涉及環境科學、能源供應、數位平台、廣告、教育與境外資訊操弄,單一機關難以獨立處理。政府應建立明確的協調機制,整合科學資訊、平台風險監測、公共溝通與教育資源,並公開政策依據及執行成效。
其次,資訊治理必須兼顧言論自由。政府不能把對能源政策的批評、對再生能源的疑慮,或對氣候措施的不同主張,一概貼上假資訊標籤。真正需要處理的,是可以查證的錯誤陳述、蓄意操弄、隱匿利益關係,以及透過不透明的傳播機制放大誤導訊息。制度應具備清楚標準、透明程序、獨立監督與申訴管道,避免反假資訊成為壓縮公共討論的工具。
第三,應保障環境新聞工作者,並支持公共利益新聞。調查污染、追蹤企業排放或檢視能源政策,往往需要長期投入與專業查證;若記者面臨威脅、騷擾或濫訴,可靠資訊的生產就會受到損害。政府可強化新聞工作者安全措施、完善反制策略性公共參與訴訟的制度,並透過公開透明、保持編輯自主的機制,支持環境調查報導、獨立研究與事實查核。
生成式AI使假資訊製作更快、成本更低,政治極化與資訊落差又增加辨識難度。單靠民眾自行查證,並不足以抵禦整個資訊環境的結構性問題。媒體素養與環境教育固然重要,但也必須搭配平台透明、可靠資訊的可近性、民間監測及政府問責。
氣候資訊誠信的目的,不是讓所有人接受同一種能源選擇,而是讓社會能在可信的事實基礎上,公開討論不同政策的成本、風險與利益。台灣若要提升氣候治理能力,就不能只在假資訊出現時闢謠,而應建立能預防操弄、保障新聞、公開資訊並維護言論自由的制度。
真正需要守住的,不只是氣候資訊的正確性,更是人民依據可靠資訊參與公共決策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