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去年立法院首度利用其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權發動「核三重啟」公投後,今年(8月14日)國民黨和民眾黨立委再度聯手通過「以核電振興經濟」全國性公投提案,中選會已通過此案,將於11月28日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時交付投票。

該公投案主文為:「你是否支持政府使用『核電』振興經濟,以廢除『非核家園』的能源政策?」。其理由書充滿誇大不實、欺騙選民的陳述,因此特撰此文予以評論,以供民眾參考。

這場公投是藍白立委濫用其權力所舉辦的一場全國核電宣傳活動。公投法規定立法院得就「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之事項提交公民投票。辦理此種公投案,最違背人民「知情權」的是, 投票公告和公報只刊登立院通過的提案的主文和理由書,不刊登其他政府機關的意見,更沒有民間團體的意見,投票公報只有立院多數黨的片面之詞,形同他們的宣傳廣告,缺乏正確、充分、完整的資訊的提供,嚴重違反行使直接民權的本意。

令人遺憾的是,中選會未能依法擋下本案。根據公投法,立法院只能針對「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事項提出公投案,不能針對「法律之複決」或「立法原則之創制」事項提案。本案理由書說此案是「重大政策」之公投案,不過其理由書不諱言,此案若通過,將會導致後續立法,即理由書說的:「全面授權立法院督促相關行政機關,落實核能推動政策與完備相關法制,明文確立『國家能源必須尊重大眾民意、不得再因特定政黨立場訂定非核政策』的科學原則。」由以上理由書的陳述可知,藍白立委真正的目的是修法或立法以廢除非核政策,所以此案是「法律之複決」或「立法原則之創制」之公投,但以「重大政策」公投作為掩飾,以取得立院公投提案權。中選會未能擋下此案,若不是其委員沒有能力區辨,就是向藍白立委低頭。

藍白立委的能源政策和立法主張既「不科學」又「不民主」。由以上理由書的陳述可知,他們主張要落實核能推動政策,又要明文確立所謂的「科學原則」,規定能源必須尊重民意,又規定不得因政黨立場訂定非核政策。此一前後矛盾的「科學原則」,根本不科學、不民主。政黨有其政策主張,主張非核的政黨若獲民意支持而執政,訂定非核政策、落實其非核主張才是尊重民意,豈可規定不得訂定非核政策! 這種「要核能、不能主張非核政策」的說詞,凸顯出藍白立委「違背民主」的「獨裁」心態!今日掌控立法院的藍白立委仍有此種心態,實在令人難過!

該理由書最嚴重的欺騙是,說聯合國和歐盟正式將核能視為綠能,並且全球共推核能。綠能是指「再生能源」,其種類有太陽能、風力、水力、地熱、生質能等,其轉換產生電力的過程對環境影響相對小、碳排放量低,被視為取代造成全球暖化的元凶—化石燃料(煤、石油、天然氣等)—的首選。事實上,歐盟並未將核能視為一般認知的綠能,而是有條件地將其納入《永續活動分類標準》中的「過渡性活動」,視之與天然氣一樣為協助實現淨零排放的過渡手段。但其使用須滿足以下條件:採用新型原子爐,並使用耐事故燃料;有具體的核廢料最終處置場計畫與資金規劃,並在2050年以前設置完成。歐盟27個會員國中有15國沒有核電,並非全部擁有核電。此外,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會議(COP)也是清楚區分再生能源與核能。在COP28(2023年)決議文中,提到加速零碳排放和低碳排放技術發展時,有提到再生能源與核能,但只有對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提出具體的發展目標,即2030年時全球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增加為三倍、全球能源效率年平均改善率增加為兩倍。目前全世界約200個國家,只有31個國家有核電,並無全球共推核能的事實。

該理由書也說,唯有使用核電才能實現全天候100%的無碳電力,這並不符合事實。理由書說,美日歐與聯合國大力推動「24/7全天候無碳能源(24/7Carbon-Free Energy)」計畫;又說,唯有將「核能」作為基載,搭配再生能源,才能真正實現全天候100%的無碳電力。事實上,聯合國針對該計畫強調:「隨時隨地」使用來自「在地的」「各種無碳能源」產生的電力,並無將「核能」作為基載的說法。太陽能、風力、水力、地熱、生質能等之「再生能源」為無碳能源,前三者雖受天候、季節影響,供電有間歇性行為,但後二者則不受影響。使用儲能設施可以將再生能源電力在過量時儲存而在需要時釋出,克服間歇性供電問題。做好供應端的電力調度和需求端的負載管理,非核的無碳電力系統可以良好運作。

該理由書又說,沒有核電就沒有AI的未來,這更不符合事實。核能因鈾礦有限、會產生遺害萬年的核廢料、有災變風險,並非永續能源。 從其整體生命週期來看,核能只在發電期間是低碳排放,所以將之視為低碳能源仍有爭議,並非全 球共 識 。目前全世界只有31個國家有核電,德國、丹麥、奧地利、愛爾蘭、新加坡、以色列等國都沒有核電。雖然全球用電量逐年增加,但根據2025年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的報告,2024年全球發電量核電占比為8.7% ,約為1996年的尖峰值17.5% 的一半;該報告預估,2050年的核電占比約為7.2-12.5%。顯然,全球來看,AI會繼續發展,用電量會繼續增加,但核電並無特別優勢!這是因為產業需要的是來自再生能源的綠電,而且再生能源發電設施之興建時間遠較核電為快、興建成本及營運成本遠較核電為低。

藍白陣營企圖誤導民眾以為社會對發展核電已有共識。該理由書說,根據「台灣勵志協會(TIA)」的最新民調,全台灣支持核四啟用的比例高達79 %,但卻未提該題目是有設定「符合安全標準的前提下」的條件的,顯然是企圖誤導人們以為有79 %的民眾「無條件」支持核四啟用。該理由書也說,「重回核能」已經是台灣跨越黨派的壓倒性共識;既然如此,又何必大費周章、花費8億多元人民納稅錢舉辦公投?事實上,該公投案在立法院表決時是以59票對51票通過的,顯見民進黨是反對的,並無跨黨派的共識。

藍白立委不敢面對非核家園真相。針對要廢除的「非核家園」的能源政策,理由書說: 「『非核家園』在當年或許有其討論的時空背景,但在科學、民主與國際趨勢的檢驗下,它已經不再符合台灣今天的國家安全與經濟利益。」事實上,台灣「非核家園」政策的產生,是台灣環保人士和團體吸取國內外經驗並以科學為基礎提出的主張,而此主張獲得廣大民意的支持以及政黨的採納而成為目前的政策。回顧歷史,國際反核運動興起於1970年代,隨後因美國、烏克蘭、日本等核電廠事故和諸多其他核設施之事故而壯大。台灣反核運動則於1980年代因反對核四興建而興起,並深受國內核電廠之弊案與事故以及國際重大核子事故影響。2000年民進黨陳水扁當選總統後,落實其承諾,停建核四,但被泛藍陣營反對,後來復工續建。2001年2月時在泛藍陣營掌控立法院的狀況下,朝野政黨得到了「非核家園」為「終極目標」的共識,並於2002年底將此目標寫入《環境基本法》第23條。2023年初則將「非核家園」願景寫入《氣候變遷因應法》第5條。2011年3月11日日本福島核電廠發生重大核子事故,台灣反核民意高漲,當年底(11月3日)馬英九總統宣布核一、二、三廠將不再延役。2014年林義雄先生於太陽花學運(3月18日至4月10日)後,發起禁食,呼籲政府停建核四,終於促使馬政府宣布核四停工封存(4月27日)。 2016年民進黨蔡英文當選總統後,積極推動邁向「非核家園」的能源轉型工作。蔡政府主張:增加天然氣發電、減少燃煤發電、核電不延役,於2025年達到「非核家園」目標。2018年,擁核陣營透過公投,廢除《電業法》中「2025年停止核電」的規定;但其後提出的「核四重啟」(2021年)與「核三重啟」(2025年)公投,則都未獲通過。2025年5月17日,核三2號機執照到期停機後,台灣即達成非核家園目標。台灣在非核家園狀態下至今已逾一年多,並無電力不足的問題。根據目前規劃的非核路徑,台灣也會在2050年達到淨零碳排的目標。

誇大核電的應用凸顯藍白立委對科學的自以為是。理由書表示,他們要以核電去做海水淡化以解決台灣水資源匱乏的困境、結合碳捕獲與儲存技術,並生產氫氣等事情。這些事情用「綠能」就可做到,並且應該用「綠能」去做,才是符合「永續」的行為;若使用會產生核廢料和核災風險的核電去做,將會得不償失。此外,在產生二氧化碳的源頭,如火力電廠和石化工廠,利用在地的能源進行碳捕捉、利用與儲存操作,最能節省能源和成本,業者不會去用外來的核電。

藍白立委對北部地區的核電和產業規劃危及人民的生存與發展。 理由書說: 「在核四廠區興建新一代大型機組,或引進國際最先進的 SMR(小型模組化核反應爐),直接作為AI算力中心與半導體高科技產業的『獨立、穩定、零碳基載電力』, 科技業有專屬電源,就能徹底解決我國長年『南電北送』的電網調度與跳電難題。」理由書又說,要利用SMR 進行「海水淡化」,在「北台灣」建立穩定的備用水源。AI算力中心與半導體工廠會耗用大量電力和水資源,後者還會產生大量污染物。要在人口密集又是首都圈的區域發展算力中心與半導體產業並不明智,又要為此而興建會產生核廢料和核災風險的核電廠以供應電力,更為荒謬之見;想要以核電進行「海水淡化」以提供水資源,也是不切實際的妄想。藍白立委特別偏愛北部地區,但其規劃危及人民的生存與發展,對北部民眾不是好事!

極端氣候使得核電更加不可靠、不安全。核電是高度依賴「水」的發電方式,沒有冷卻水就無法運轉,甚至會導致爐心燃料棒熔毀、輻射外洩的事故;美國三哩島和日本福島的核子事故,就是爐心冷卻水喪失所導致的。還有,發電部分的冷凝器,其冷卻水溫度越高,發電量就越少,排放到環境中的廢熱就越多,這又使周遭環境溫度升高、發電量再減少。今年歐洲的乾旱和高溫,造成來自河川的冷卻水溫度太高或水量不足,就讓許多核電廠降載或停機。台灣核電廠的冷凝器冷卻水來自海水,其進水口在颱風時會被海漂垃圾和漂流木堵塞,造成冷卻水量不足,電廠也必須降載或停機。在氣候變遷使得熱浪、乾旱和強降雨等極端氣候更加頻繁和劇烈的情況下,核電更加不可靠、不安全;這也更顯示核電不是減緩溫室效應的解方。

藍白立委不敢面對核電無助於振興經濟的真相。理由書沒有說的是,各種發電方式中,核電成本最昂貴、興建期程最長,且會產生債留子孫的核廢料以及重大核能災變。所以在歐美日,核電產業仍然依賴政府的補貼和承擔責任,否則核電廠難以興建及營運。以台灣來看,核電也是昂貴的。核四廠2014年停工封存時已花費2838億元,未曾發過一度電,至今每年還要花數億元維護。事實顯示,台灣在非核家園狀態下已逾一年多,至今並無電力不足問題,並且經濟發展狀況優於有核電時期,也優於日韓等有核電的國家,可見經濟能否振興,與有無核電無關。

藍白陣營強推核電是漠視人民生存和子孫未來的行為。藍白立委認為台灣應效法歐美日等核能先進國家發展核電。他們要在現有核電廠區,包括核四,興建新核電廠。歐美日等國的產業、國土面積、人口密度與台灣大不相同;台灣是地狹人稠、地震颱風頻仍的海島國家,沒有發展核電的自然和社會條件。台灣應基於本身的條件,做出適宜的能源發展選擇。台灣並無核電產業,使用核電只是「圖利」外國核電集團、「振興」他國經濟,而留給台灣人民和後代子孫核廢料和核災風險。

邁向非核家園才是台灣永續發展的活路。在全球因應氣候危機的共識下,台灣產業作為半導體產業全球供應鏈的一部份,需要的是綠電。並且,在自然和社會條件以及能源韌性和安全考量上,台灣需要的是本土自產的、多元的、分散的再生能源。因此,台灣應該繼續加強再生能源、節能、儲能等相關產業發展以及強化電網韌性,而不是再發展核電。

總而言之,藍白立委推銷核電,不但無法「振興」台灣經濟,反而可能「拖垮」台灣社會。他們濫用公投制度,不但浪費民脂民膏,並且傷害直接民主,令人深感遺憾!作為國家主人的我們,應該勇於以選票表達我們對他們的反對!

施信民/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