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蔣萬安提出遷移松山機場、打造約300公頃台北AI園區的構想。談到園區電力來源時,他表示應思考重啟核電,並以多元能源滿足民生與產業需求。但一項可能影響未來數十年的大型計畫,首先應回答的不是支持哪一種能源,而是園區究竟需要多少電、何時需要,以及哪些供電方案能配合。
「AI需要更多電」是需求判斷,「因此應重啟核電」則是政策判斷,兩者之間並不存在自動成立的因果關係。市府應先提出用電需求、負載時程與電網評估,再以一致標準比較不同方案的成本、建置期與風險。
「北部缺電四成」的計算基準是什麼?
在相關專訪中,主持人以「北部缺電四成」追問AI園區的電力來源,但這個比例究竟指區域發電量與用電量的差距、本地供電自給率,還是特定時段的供電缺口,仍須先釐清。
北部本地發電量低於區域用電量,與電力系統無法可靠供電,是兩回事。前者涉及區域能源配置與跨區輸電依賴;後者則須檢視尖峰負載、輸電容量、備轉能力及事故情境。如果這個比例指的是區域本地發電占比,就不能直接等同於缺電比例,更不能據此推導出特定電廠重啟的必要性。
市府與相關單位應公開計算基準、統計年度、供需資料及電網條件,讓社會理解問題究竟出在發電量、輸電瓶頸,還是特定時段的供電可靠度。沒有需求數字,就無從判斷供電缺口;沒有具體缺口分析,也就無法證明重啟核電是必要解方。
核電可以討論,但不能跳過時程與成本
核電具有低碳發電特性,也能提供穩定電力,當然可以納入評估。但核二、核三與核四的狀態不同,不能被簡化成一個立即可用的「重啟核電」選項。
核安會已於2026年9月24日完成核三再運轉計畫審查,但台電仍須依核定計畫執行後續工作、提交執行結果報告,並接受後續安全審查與管制;核二再運轉計畫相關文件則仍處於程序審查階段。核四建廠執照已於2020年12月31日屆期失效,停工封存時也尚未完成所有必要的測試驗證與完整安全審查。因此,不能把核四視為只要作成政治決定,就能立即發電的現成資產。
若要主張重啟核電可以支應AI園區,就應逐廠交代設備狀態、必要改善、法定程序、預估成本與供電時程,並納入燃料、設備更新、老化管理、核廢料處置、除役,以及工程延誤期間可能增加的替代供電成本。只談供電效益,卻不交代全生命週期成本與風險責任,能源評估就仍缺少關鍵的一半。
多元能源不是口號,整體計畫更不能只算產值
能源多元化的真正意義,是讓不同電源、電網、儲能與需求管理形成互相支援的系統,而不是以「多元」之名,迅速將討論收斂到單一技術。AI園區應比較電網擴充、燃氣與跨區輸電、再生能源與儲能整合、尖峰負載管理,以及不同核電機組的再運轉情境,檢視各方案的供電時程、可靠度、全生命週期成本、碳排與環境影響。
如果用電需求超出預估、供電工程延誤,或電網建設未能如期完成,替代方案是什麼?這些問題都應在規劃階段說清楚。不能因再生能源面臨土地與併網限制,就推定核電自然成為答案;也不能因核電存在安全與核廢料爭議,就拒絕比較其實際效益。能源治理不是先選定答案,再尋找支持它的理由,而是先確認需求,再讓每一種方案接受相同標準的檢驗。
松山機場遷建也不能以整體願景取代可行性評估。交通部指出,松山機場承擔國際、兩岸及離島與東部航線功能,也涉及國防部署及救難任務,遷建須從國家整體角度審慎評估。AI園區則涉及供電、供水、交通、環境與公共建設成本。這些條件彼此牽動,不能只以土地釋出後的產值或就業願景,取代逐項檢驗。
既然市府將這項構想定位為攸關未來數十年的發展計畫,就應公開交代能源、水資源、交通替代、建設經費及跨部門協調的主要假設,讓社會檢驗整體計畫是否可行。
台灣確實需要為AI時代準備更多可靠、可負擔且低碳的電力。核電可以討論,核二、核三的再運轉也應依安全要求與法定程序審慎評估。但產業發展的迫切性,不應直接轉化為某一種能源選項的必然性。
市府應交代的,不只是是否支持重啟核電,而是AI園區預計需要多少電、何時需要、由哪些電源與電網設施支應,各方案的全生命週期成本如何,以及供電工程延誤時有何替代安排。
能源真正競爭的,不只是技術,而是制度能否把需求、成本、風險與責任放在同一張帳本上。AI需要電,是事實;重啟核電是選項;能否負責任地供電,才是政府真正必須交出的答案。